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徐州市中院在审判管理办公室单独设立的基础上,对审判管理资源进行整合,确保审判管理工作有序和高效运行。近日,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进行重新划分,人员进行调整。将原审监庭、办公室、立案庭的案件评查室、统计室、案件流程管理等职能划归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共5人,主任1人。
  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统一协调、指导本院和全市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对本院生效判决进行评查;对本院及全市法院的审判质量效率进行考评和分析;负责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及本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的统计;及时对本院及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办理本院审判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