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开展人性化审判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发布时间:2005-04-21 浏览次数:2117
该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明确“七个要点”、坚持“五个结合”,将“人性化审判活动”长期坚持下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积极开展各项司法活动。
“七个要点”是指:一是明确开展人性化审判的重要作用。二是注重司法人性化,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平等对待当事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四是加强民事调解,钝化社会矛盾。五是协调“官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通过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增进人民与政府间的相互信任关系。六是关注信访,妥善化解矛盾。充分尊重,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体现人文关怀。七是加强教育,提高文明司法水平。开展司法礼仪培训,严格诉讼程序和办事规则。
坚持“五个结合”即:一是将“人性化审判”与“一个主题,三件大事”紧密结合。二是将“人性化审判”与严格司法相结合。避免将“人性化”等同于“人情化”,在“人性化审判活动”中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要将“人性化审判”与提高司法能力相结合。加强庭审能力、调解能力、执行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全面提高司法为民的综合水平。四是将“人性化”审判与保持先进性教育相结合。按照中央部署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要求,结合法院实际,在学、摆、查、改、立五个环节上抓好落实,弘扬司法文明,提高司法公信力。五是将“人性化审判”与各部门实际工作相结合,结合部门的不同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丰富“人性化审判活动”的内容,树立法院公正司法的新形象。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