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女法官真情铸天平-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杨美华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通州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3-06-05 浏览次数:13229
杨美华,女,汉族,中共党员,通州市人民法院兴仁人民法庭庭长。
杨美华的名字在南通、在江苏大地,人们已非常熟悉。从普通法官到庭长,杨美华在通州市的乡村??兴仁法庭已经干了13年,是土生土长的乡村女法官。
连续三年,杨美华同志一心扑在审判工作上,成为江苏法院系统年办案最多的女法官之一。她的事迹被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广泛报道。近三年,她先后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三次,她是江苏省人民满意法官,江苏省“十佳”审判长;在南通市,她获得的荣誉有十项之多。
杨美华常说,法官的天职就是多办案,办好案。几年来,她把每起案件都办成了“铁案”,没有一起被发回重审或改判。
在审判工作中,杨美华按照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精神,积极总结归纳出一套庭审审判方式改革经验,并运用到具体审判活动中。在庭审中,她做到“抓焦点分层次”,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改“纠问式”庭审模式为“诉辩式”庭审模式,使庭审达到最佳效果。她提出的庭审“诉辩式”庭审模式,使庭审达到最佳效果。她提出的庭审中焦点必须理清,重点必须审透,举证必须说明,质证必须深入,认证必须适当,说理必须充分,形式必须规范,形象必须公正,语言必须简明的“九个必须”在南通法院系统得到普遍推广。
去年上半年,法庭受理了一起养猪户因苗猪病死而向苗猪出售者索赔的案件。这起案件比较复杂,又涉及许多专业知识,为了审理好这起案件,杨美华在开庭前就苗猪病死的原因向有关专家、学者作了咨询。在整个开庭过程中,让原、被告围绕本案焦点进行举证。对原、被告出示的有关证据采取一事一证、一证一质、一质一认,同时结合咨询了解的专业知识,对双方举证是否具有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分析,进而对原、被告的证据进行认定。庭审后,原告对她讲:“杨庭长,这场官司你虽然判我输了,但我输得明明白白,我服!”就是这样,从1998年至今,杨美华所办的案件经院查评组评查,全部达到了优秀标准,并连续三年办案超200件,2001年达到302件,且没有一起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
杨美华常说:我们是代表人民在进行审判,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权与法面前,我只知道法律至高无上!
杨美华清楚地记得,她曾经接手过这样一起案子:一个村委会主任受乡政府委派,到一个农民家里收“两金一费”,那个农民家里很贫穷,加上对有关政策规定不了解,当时就和那个村主任顶了几句。村主任很恼火,上去就打了那农民两记耳光,并在纠扭中把那农民的一只手指拗折了。事后这位农民来到法庭起诉。村里乡里的领导也接踵而来找杨美华说:这个案件你一定要判原告败诉。杨美华回答说,那农民不交规费当然不对,但你们不能动手打人,这是侵权行为呀。那乡领导一听,不高兴地说,杨庭长,你们法庭有些工作也要靠我们乡里的,你这样不支持,以后我们还怎么配合。杨美华回答,这是两码事,我只知道法律至高无上。之后,杨美华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村主任向这位农民作出赔偿。宣判那天,那个农民,一下子跪在了杨美华面前,激动地说:“你们法庭是个说理的地方。”
杨美华所在的兴仁法庭算得上南通的经济发达地区,对这些经济案件的处理,杨美华从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协力为发展生产和市场经济搞好服务。
去年夏天,骄阳似火。深圳有一家服装进出口公司委托兴仁地区其家乡镇服装厂加工一批出口睡衣。当深圳公司按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来提货时,那家乡镇服装厂由于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厂里生产的这批睡衣被愤怒的工人拖走了。深圳方面十分焦急,老总也亲自从深圳赶了过来,因为延误了发货日期,外商是要索赔的。深圳公司起诉后,这家服装厂找到杨美华求情,说反正对方远隔千里。杨美华审查案情后作为急事急办。七月流火,一连三天,杨美华和她的同事马不停蹄地走这家串那户,找到有关当事人,向他们宣传法律,讲其中的利害关系,最后终于一件不少地将那睡衣交到深圳老总的手中。而杨美华手臂上整整晒脱了一层皮。深圳公司的老总很感激,盛情邀请全庭同志去深圳免费旅游,杨美华却回绝说:“我只是做了我份内的事儿。”
杨美华经常说: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代表了一种先进文化理念,是精神文明的一种体现。在亲情与法律面前,我认法不认人。
作为法官,杨美华在工作中难免要遭遇私利、亲情、权力与法律的碰撞,但每一次她都是用真情铸起永衡的天平。
杨美华在兴仁地区工作已有十三个年头,当地朋友多,熟人也多。在这样的环境中,审理案件难免会受到种种客观因素的“干扰”。但是为了公正办案,杨美华从来不怕得罪人,其中包括她的一些亲戚。去年她有个乡下亲戚翻建楼房。那亲戚仗着财大气粗,擅自在原建房批复规定的高度上又加建了半层,影响了后面邻居的采光。邻居告到法庭要求她亲戚将楼房多加部分拆除。有天晚上,那亲戚拎了东西来到杨美华家,说请她无论如何要帮个忙。杨美华当即一口回绝。那亲戚看到杨美华不为他说话,便指着杨美华说:“你不帮这个忙,咱就不白沾你这个亲了。” 说罢,掉头就走。每当这个时候,杨美华总会“安慰”自己,做法官总归会得罪一些人,但只要我们在处理案子时无愧于法律,那就一定会受到人民的爱戴。
真情铸天平,奉献在乡村。杨美华在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同时,还全力抓好庭务管理和法庭建设,使兴仁法庭呈现了管理水平上档次,硬件建设上规模的喜人局面。兴仁法庭2000年被评为通州市文明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1999年、2000年连续两年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人民法庭,2001年被省高院评为最佳人民法庭。省政协、省高院主要领导多次称赞该庭是基层法庭建设的典范。杨美华,一步一个脚印,用忠诚、汗水、泪水谱写的一部可歌可泣的乐于奉献的体现“三个代表”思想的时代交响乐章,正回响在我们耳边,正震撼着我们每个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