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依法保护农民的利益
作者:李博 王锴 发布时间:2006-06-01 浏览次数:4318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邳州市土山镇夹河村 24 户农民在房亭河水面利用网箱养鱼,因河水污染致鱼死亡,在寻求赔偿无果情况下,集体提起诉讼,将某酒厂和食品集团告上法庭。邳州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及时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查明事实,并进行卓有成效的调解工作,促成原被告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 月 31 日,该院法官专程将 37 万元赔偿款送至农民手中。
图为赔偿款发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