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执行局争创示范点先进事迹
作者: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6-06-02 浏览次数:5590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我院将其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力争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执行行为,改善执行工作秩序,促进执行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按照“制度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一流、人才一流”的要求,在解决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取得突出成效。我院执行局在全市执行工作良性循环评比中连续两年夺冠,并连续两年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一、规范执行行为,完善办案环节
1、规范办案程序。我们制定并实施了《执行工作管理细则》、《关于委托平谷和委托拍卖执行财产的若干规则》、《关于执行工作信访接待处理的规定》等一系列执行规定,该院执行工作的改革包括对执行工作实行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他们制定并实施了《执行工作管理细则》、《关于委托评估和委托拍卖执行财产的若干规则》、《关于执行工作信访接待处理的规定》等一系列的执行规定,从而使执行工作中的立案、分案、制作裁定、送达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和执行委托受托、执行物资的评估拍卖、执行人员的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工作得以规范化和正规化,并使之逐渐转入良性运转的轨道。首先,该院内部全面推行执行案件流程机制,从立案、执行准备、财产调查、财产保全、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期限、结案等环节对执行案件的办理实行流程跟踪管理,明确办理期限,促进了公正、高效执行。第二,加强了执行期限管理。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的效率,泉山法院采取了排期执行,届期警示、公开执行进度、更换执行人员等具体措施,严格控制超执行期限案件,消极执行问题得到了有效预防和解决。第三,密切和加强法院之间的配合和协调,合力集中执行,解决一些难案、积案。该院还坚决服从上级法院对该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该院按照“执行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要求,每月向上级法院汇报该院执行工作总体情况,对一些上级法院交办的疑难案件、涉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难以执行的案件,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抽调有工作经验的干警精心部署,找准突破口,从而帮助其他法院执结了一批老大难案件。
2、规范庭审程序,自觉接受监督。首先,我们注重内部加强规范执行的力度。去年,法院新办公大楼启用,院里除为执行局配备了6间办公室外,还设了专用法庭2间、谈话室4间,并率先配置了院长、局长、执行员三级同步的数字监控系统。通过监控,执行局负责人和院领导能够准确掌握执行人员庭审操作过程。其次,强化外部庭审监督,实施“阳光工程”。即庭审前在公告栏向社会公布庭审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对于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我们还邀请当事人单位、亲友、辖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新闻媒体旁听,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三,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的庭审及合议,吸纳社会民意的有益成分,注意将民情与法律有机结合,为执行工作获得社会效果和旅法效果的统一打好基础。
3、加强裁判文书改革,让执行文书成为教育群众、宣传法律的有效载体。针对以往裁判文书高度概括、简单罗列和粗线条勾勒的通病,我们要求执行人员所写的法律文书,在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基础上,要突出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执行措施或所做的其他工作,做到说理充分,要让执行文书成为疏通当事人思想的教材。要通过抽丝剥茧的分析法律关系,让当事人理解法律、心悦诚服。执行裁判文书的改革减少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不理解,尤其是对裁定中止、终结执行程序、驳回执行异议的抵触情绪,为人民群众了解法律、理解执行工作提供一个媒介和平台。
4、规范执行程序,建立分权制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
实行执行权的分权改革,将执行权分为:裁决权和实施权,两种职权由不同的组织和人员分立行使,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以保障执行公正的制约。第五,积极实行执行方式改革。总结出了听证执行、审计执行、开庭执行等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以及债权转股权、经营权抵债、执行无形资产、公告执行、执行“110”等执行方法,使许多执行难案件得到执行。
二、公正司法,力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1、积极寻求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条件。长期以来,我们始终紧紧依靠上级党委和政府,为执行工作造势增力。去年,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多次莅临我院指导执行工作,并就部分涉府、涉企个案进行协调。被执行人泉山区第三建筑公司拖欠民工140余万的工程款,在我们多次向区领导汇报后,由区政府出面、由区财政代被执行人垫付了全部案款,并一次性结清。在立达路拆迁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区委政法委组织公安、城管、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协助法院行动,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仅一天就执结了这个骨头案。
2、坚决服从市中院对我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我们按照“执行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要求,除每月向中院汇报我院执行工作总体情况外,对一些疑难案件、涉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难以执行的案件,我们更是及时向中院请示汇报。中院不仅给予了我们业务指导,还与我们共同研究,制定方案,找准突破口,并通过督办、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多种手段,帮助、支持我们执结了一批老大难案件。
3、在社会上营造文明执行的良好氛围。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我们还讲究执行艺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对一些困难企业和特殊案件,采取 “放水养鱼”、资产租赁、债权转让、土地折价、债转股、资产抵债返租、资产重组、转让无形资产等多种灵活执行措施,既圆满执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又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营造了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多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召开了集中执行兑现大会,当场兑现案款200余万元,并将6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发布执行公告,实行奖励举报人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
三、坚持文明司法,将司法文明的温情送到当事人心坎
1、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探索规范文明执行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以往利用传统节日,或被执行人家中团聚等时机实施司法拘留、拘传和送达,以及“零点行动”、“假日行动”等粗放式执行方式方法,虽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实现,但是社会效果并不理想。这种不分场合、条件、对象采取强制措施,极易引发矛盾激化和暴力抗法事件,也疏远了人民法院和群众的关系。我们要求在执行工作中要慎用强制措施,必须采取时也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以封条查封企业正在生产和运转中的设备和企业大门、办公室、财务室等与企业名誉紧密相关的物资;严禁在传统节日团圆、婚丧嫁娶、祝寿庆典等场合公然采取强制措施;严禁以武力试图控制正在行驶的车辆。在依法对被执行人家庭进行搜查时,也做到了人性化关怀,做到“三个尽量”:尽量不让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场,以免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尽量不让被执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场,以免加重老人的病情;尽量不让无关的人员围观,以保护被执行人的隐私。
2、清正廉洁,建立廉洁自律的监督体系,筑牢执行人员防腐大堤。我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以防为本”的方针,由监察室负责对执行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种不良苗头。我们还和执行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落实最高院“三个办法”、省高院“六条禁令”、市中院“双十条规定”,以及本院谈话提醒诫勉、外出办案述廉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将上述制度印制成册发放给执行干警,让制度成为衡量执行人员行为的标尺。要求执行干警做到“五不让”:即不让违法违纪产生,不让执行不公出现,不让效率不高存在,不让冷落群众发生,不让法院形象受损。去年一年,我院执行干警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树立了执行队伍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
3、改善司法形象,改进司法作风,弘扬司法正气,树立司法权威。
建立了信访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杜绝“四难”,树立执行干警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信访是执行工作面向社会、面向人民群众的窗口,切实搞好信访工作,不仅能够找出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还能够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能够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减少社会矛盾。为此,我院出台了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制度。一是上访户登记备案制度。凡当事人有可能出现群访或赴宁赴京上访苗头的,均建立专人专档,迅速查明涉案案情和上访原因,及时稳妥的处理,或者告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二是定期“巡访”制度。每季度末的最后一个星期,各执行组长交叉征询已办结、在办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以及有关办事处党委、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并将征询意见的情况向局长和院长汇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目前,文明执行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日趋减少的信访投诉与前几年高居不下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文明的执法氛围已初步形成。
4、强化司法礼仪观念,从点滴作起,从细节改起,全面提升执行法官人文素质。
首先,建立接待回避制度。凡反映执行人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现象,或者有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办案及拖延办案行为的投诉,由被投诉人的上一级领导负责接待并做好记录,于每周政治学习日交内勤存档,不得只接待不登记。
其次,完善首问负责制度。当事人来访时,首问同志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回答当事人的提问,努力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四是上访案件倒查制度。对于因推委敷衍或态度粗暴、蛮横导致当事人上访的,以及怂恿、纵容当事人上访的,除予以通报批评外,扣发当月责任奖。
第三,推行执行风险告知,提醒申请慎重。当事人申请立案执行的同时,我们即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风险告知书,提醒当事人申请执行可能面临的风险,告知当事人要慎重申请执行。执行告知书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执行风险;当事人应当如何向法院举证;当事人不能举证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如何申请恢复执行。告知书从法理的角度对执行风险进行了阐述,使当事人能充分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有利于当事人树立风险意识。
四、注重改革创新,以改革保公正,以创新促效率
首先,大力推进信息公开。通过法院综合管理网络系统将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登记造册,便于领导调阅和当事人了解。我们还建立执行日志制度,要求执行员将每天的执行工作进展都详细记录,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执行工作的艰辛,增进对法院工作艰巨性的理解。
其次,建立规范的执行组织体系。以执行局为主、法警大队为辅、法警中队驻局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管理”的“大执行”体系。在执行局内部实现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的分离,理顺了执行关系,规范了执行行为。在执行局内部,我们采取换员执行、交叉执行的方法,最大限度发挥执行干警的个体优势,保障公正与效率的实现。
第三,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摸索执行工作新经验。去年年初,该院执行局通过对部分难结案件的分析,找出症结所在,并组织人员深入全院各业务庭调研,与承办法官进行会诊,围绕《审执配合存在的问题导致案件难以执行的情形及对策》为主题,召开专题调研会,对财产保全和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案件难执行的情形进行了深刻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两年来,该院20名执行法官共撰写执行理论调研文章 、典型案例报道近140篇,其中有14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
五、健全奖惩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
我们修改了原《干警岗位目标责任制》中关于执行案件的考评细则,将执行案件按照件数、标的、执结天数、有无信访投诉等指标分别计分,每月与执行干警核对一次,再根据执行人员的积分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难度大、标的高、执结快、无信访的案件积分就高,干警获得的物质奖励也多;反之效率低下、成绩平平的,积分就低。院党组还将积分情况记入干警实绩档案,作为评先、晋级、提拔的依据。由于奖惩措施到位,不少工作勤奋、实绩突出的执行干警获得物质和荣誉的双丰收。
六、创建机制健全 ,创建目标明确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管理小组,发动干警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结合“如何体现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怎样践行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三次专题讨论。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从开展先进性教育查摆的问题中,从社会各界反映中,从已经处理和正在处理的涉及信访案件特别是错案中,从查处干警违法违纪典型示范案例中,深入查找个人和部门各项工作中存在7个的问题。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九条整改措施,于7月底该院执行干警撰写了个人整改措施。该院执行局编发了两期专项整改工作简报,在迎接市政法委专项整改活动检查中,该院执行局各类台帐齐全,活动开展扎实有力,得到市检查团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