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一平:关于宜兴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翟一平 发布时间:2006-07-12 浏览次数:4873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不断变化,未成年人犯罪呈大幅上升趁势,宜兴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制订并下发了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关于加强教育引导,有效控减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效控减未成年人犯罪,宜兴法院对近年来判决的宜兴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目前宜兴市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令人担忧。据统计,2005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9件,判决未成年人犯156人,判决的人数占刑事案件罪犯总人数的12.12%。2002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8件、判决未成年人犯60人、占判决刑事案件罪犯总人数的5.54%。2002年至2005年三年时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加105%,判决的未成年人犯增加160%,占刑事案件总人数的比例上升了6.8个百分点。尤为突出的是,宜兴市本市籍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例较高,2004年为104人,占总数的77%,2005年为96人,总数的61.5%,05年比04年虽下降了16个百分点,但总量的下降幅度较小,仅下降7.7%。而江阴、张家港等地未成年人犯罪率尽管也很高,但却以外籍人为主,当地籍的只有20%左右。另据了解,省少管所在押的少年犯,宜兴籍的人犯数排在全省各县市的前列。在2005年的96名宜兴籍未成年人罪犯中,犯盗窃罪33人,犯抢劫罪27人,犯寻衅滋事罪23人,犯聚众斗殴罪6人,犯强奸罪3人,犯交通肇事罪3人,犯诈骗罪1人。其中判处非拘禁性刑罚49人,已占51%,仍有47人要关押改造。其主要的犯罪有以下几种特点:
1、团伙犯罪。近年来,地方黑恶势力猖獗,主要团伙成员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大都没有正当职业,以乡村所在地、县城为据点,拉帮结派,形成一个个犯罪团伙。如某镇先后出现过十三太保、九八古惑仔等团伙,他们原系同一地域,同一学校辍学的未成年人,结成团伙后经常与其他团伙对拼,无故滋事,称霸一方,经常造成人员伤亡。如某中学十兄弟原系同校初中同学,为应对高年级的欺负结成团伙,号称“十兄弟”,后发展为犯罪团伙,先后在公园多次对谈恋爱的青年男女实施抢劫,最后还轮奸妇女。近年来这些团伙犯罪出现新的特点,他们向娱乐业、色情业、赌博业发展。近年来,宜兴市青少年团伙在倾轧、拼斗中,已经造成数十人死亡,数百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很多人留下了终身残疾,他们已成为社会毒瘤。据统计,2005年96名宜兴籍未成年人罪犯中,参与共同犯罪的为43人,占48%。参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黑恶势力犯罪的人数为29人,占30%。
2、激情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2002年初,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某中学一名初二学生将另一名初一学生一刀捅死,起因是两人同坐一辆三卡车放学回家,车辆因惯性拥挤,引起纠纷。某中学一名初三学生用刀捅死另一名15岁的少年,起因是该少年插手了他与同学的纠纷,让他吃了亏。某中学一名初三学生拳击老师面部,致其跌倒,颅脑损伤死亡,起因是该学生破坏课堂纪律,遭到老师批评。某镇一名15岁的少年故意杀害同村少年,起因是该少年向其索债,他为了赖掉80元债务而用自行车链条锁猛勒对方颈部,杀害对方。这些犯罪事前并无征兆,案发后,老师、家长无不感到震惊。
3、侵财犯罪。贪图享受,追求利益是大多数犯罪的共性,部分未成年人胸无大志,无心学业,虚荣心强,喜欢高消费,还有的未成年人迷恋游戏,出入网吧,而这一切都需要钱。如某小学六年级学生上小学四年级时就迷恋网吧,因上网费用无着,到邻居家中行窃被发现,采用暴力,打伤主人,转化为入室抢劫。而为解决这些费用由小偷到大偷的更是不乏其人,还有的干脆向低年级学生敲诈。据统计,2005年96名本市籍未成年人罪犯中,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为61人,占63.5%,不容乐观的是,侵财型犯罪中暴力抢劫也呈明显上升趋势,已从往年的20%左右上升到2005年的40%。
4、强奸犯罪。近年来,学校、家庭这些正规途径,均没有把性道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有意识地向未成年人进行灌输,他们从地摊文学、影视作品中接受性教育,把性和道德完全割裂,因此走上犯罪道路。如某镇六名未成年人,轮奸一名女学生,还要相互旁观。县城六名未成年人轮奸一名少女,竟用划拳的方法决定先后次序。这些犯罪,表现出当代部分未成年人学生缺乏基本的道德观念,寻求刺激的精神状态。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剖析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增多,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因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不成熟,所以客观原因应该是主要原因。
1、家庭原因。一是离异家庭增多。据统计,2005年宜兴法院审理的950件离婚案件中,判决离婚的165件,调解离婚的371件,而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为1338对夫妇,全市每年有近2000对夫妇离婚,使得有相当数量的孩子随一方生活。还有的夫妻离异后搞持久战,为孩子的抚养、教育、探视争论不休,造成对孩子的重复伤害。这些孩子在得不到父爱、母爱基本温暖的情况下,幼小的心灵被人为地扭曲。二是教育方法不当。有的家庭对独生子女过分溺爱,平日里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形成孩子任性、霸道的坏性格,一旦受挫折或受批评就难以接受;有的家长以打骂代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孩子犯一点小错,或学习成绩不好,就不敢回家,在外流浪,甚至离家出走,碰上坏人教唆,极易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对孩子要求过高。有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期望值太高,逼得太紧,压力过大,负担过重,当孩子力不从心,“达标”无望时,极易走向反面,做出丧失理智或意外的犯罪行为。四是忙于赚钱不顾孩子。一些个体工商户,从早到晚一心赚钱,忙于生意,没有时间教育孩子,关心孩子的学习,放任自流,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孩子在外结交狐朋狗友,小偷小摸,滋事斗殴,沾上恶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据统计,2005年96名宜兴籍未成年人罪犯中,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罪犯为20人,在判决书中认定为家庭监督不力为41人,占43%,二者相加达61人,占总数的64%。
2、学校原因。一方面,学校教育需要改进和加强,主要是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还没有完成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真正过渡。由于我国教育体制和高考这个指挥棒的作用,各个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少数教师对后进学生缺乏爱心,教育方法简单,鼓励表扬少,批评指责多。有时造成后进学生校门、家门两难进的局面。“破罐子破摔”,他们在校外寻找“知己”,极易走上犯罪道路。另一方面,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太合理。以去年为例,去年共有18000余名初中毕业生,其中录取高中的为8000余名,录取职业类学校的7000余名,另有3000余名学生没有书念,而且职业类学校的学生中途退学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没有书念和中途退学的数千名未成年人流落社会后,成为极不安定的因素,好多人因无所事事而走上犯罪道路。2005年,96名本市籍未成年人犯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为68人,占未成年人犯总人数的71%。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8名未成年人罪犯中,在校学生为7人,而辍学生达20人,仅1人中专毕业。而初中以下辍学生也有36名,辍学生占未成年人犯总数的58%。
3、社会原因。社会中的消极因素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的未成年人的危害是很深的。一些影视中播放的犯罪过程和人物语言的腐朽观点,不健康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中的大量宣扬暴力、色情的东西,强烈刺激着缺乏辨别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处于发育期未成年人的感官,吞噬着他们纯洁的心灵。加之到处可见的美发厅、按摩院,疏于管理的网吧、录像厅不按照规定,随意让未成年人进入,严重毒害、腐蚀着未成年人的心灵,诱发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囊中羞涩,但他们好奇心强,分辨是非能力弱,自我约束防范意识差,当介入一些成人娱乐场所后,容易沾染不良习气,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经调查,2005年96名本市籍未成年人罪犯中,100%有迷恋网络的经历,且上网的场所都是经营性网吧。而迷恋网络聊天和网络游戏对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①迷恋网络分散学习精力,成绩下降,自我评价降低,失去自信,逐渐产生厌学情绪,最后辍学,混迹社会。②一些未成年人上网的瘾很重,但又没有钱,在无法从正当渠道获得上网费用的情况下,就走上盗窃、敲诈、抢劫的犯罪道路。③在网吧结交不良青年,最后加入犯罪团伙。如两名少年上午在网吧结识,下午就商量抢劫,并于当天持刀抢劫了一名出租司机,致其重伤。还有一些带有黑恶势力背景的犯罪团伙有意识地到网吧网罗无知少年,给他们充当打手。④由于上网聊天,玩网络游戏,争抢网上女友而直接产生纠纷,发展到寻衅报复或相缴互殴,此类案件,每年均有10余起。
4、自身原因。一是身心发育不同步。一些孩子生理发育了,但心理不成熟,缺乏自控能力,容易受诱惑,喜欢灯红酒绿的生活,读书怕苦,劳动怕累,吃要鱼肉,玩要刺激,不劳而获的思想比较严重。如果家庭和学校缺乏严格监管,极易走在犯罪道路。二是反传统道德作祟。有这种思想的未成年人容易盲目追求时尚,逆社会主流。他们自认为长大成人,喜欢标新立异,成年人反对的,他就赞成,成年人赞成的,他偏反对,新衣服要搞破了穿,头发要染成其他色彩,总之,怎样异类他就怎样做。三是缺乏正确的责任观念。有些未成年人目睹自己父母的辛苦,却无动于衷,不思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身处逆境而不知奋发有为。他们拿着父母的辛苦钱还要喝酒,还要抽烟,还要上网,甚至还要赌博,最后走上犯罪道路。
三、预防和对策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事关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1、家庭方面。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摇篮,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从某种意义上讲,家长的素质,影响了子女的素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家庭要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给未成年人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引导未成年人把课余时间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正当活动中去。家长也要学习未成年人心理学、教育学、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注重言传身教,与子女建立平等、民主、相互尊重、充满善意的关系,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校和社会也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来提高家长的素质,比如学校或社区可以开办“家长学校”,或有关部门和家长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
2、学校方面。一是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开始的,学校要抓住未成年人品德、个性、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二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必须长期化、制度化,并且要结合未成年人的思想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有实际效果的教育,要走出在学书本上学法律知识,在试卷上考法律知识的怪圈。三是要加强职业类学校的管理。在目前的情况下,初中生直接进入职业类学校读书有很多弊端,由于课业负担轻,很多学生把心思用在谈恋爱、交朋友等方面,过早进入成人生活,这些都需要有钱,需要有理智,但未成年人最缺少的就是这些,为此有的走上了犯罪道路。2005年在校未成年人罪犯8人,而职校学生就有6人。所以,一定要加强职业类学校的管理。
3、社会方面。有关部门要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计划,指导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加大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学校附近的游戏厅、录像室、网吧等不健康场所,要坚决关闭,其它未成年人容易进入的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对违法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业主,要重罚。
四、几点建议
1、尽量控制离婚率的上升。由于新婚姻法的实施,离婚的条件有所放宽,相关手续的办理也较为便捷,作为法院民事审判及民政婚姻登记等职能部门,要从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出发,从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在办理离婚案件时,尽可能地做好调解和好工作,特别是对双方自愿离婚的案件,要尽可能地延缓时间,并及时通过单位、亲属、长辈及妇联和村委等基层组织帮助做好和好工作,以避免一时冲动而带来的草率离婚。
2、努力提高就学率。特别是初中以下的就学率,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等同于提高高考升学率,对初中以下的辍学率从严掌握,对学校从严管理,从严考核。同时,要基本杜绝未成年人没有书念的现状,虽然国家尚未实现高中义务教育制,但宜兴市作为苏南经济发达地区,应该把普及高中教育作为工作目标,有计划地扩大高中招生计划,尽可能让想读高中且有条件读高中的学生进入高中教育,以创造条件进入大学深造。
3、加强对网吧的管理。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进入经营性网吧的绝大多数是青少年,而上网的内容无非是聊天、游戏,甚至是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因此,我们认为,在当前国家产业政策仍允许经营网吧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从从严管理上入手,①培育上规模、上档次、便于管理的大型网吧,减少管理松懈的小网吧、黑网吧;②职能部门尽量减少工作时间的例行检查,重点放在夜间、假期执法检查;③职能部门要多开展联合执法,协同作战,资源互用,力量互补,形成合力;④进一步加大社会力量协同管理的力度。
4、加强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的力度。针对当前宜兴市无学可上、无业可就的大批未成年人流落社会的现状,除加强家庭教育外,基层组织和社区也要切实负起责任,特别是社区要充分利用各项教育和管理资源,发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阵地作用,与学校、家庭一起,共同构筑预防体系,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到家门口。尽管目前已对“失学、失业、失管、失足”的“四失”青少年进行了建档立卡,但这仅仅是起步,是基础,建议各乡镇政法委作为牵头单位,团组织为责任单位,重点放在无学可上、无业可就的未成年人身上,将他们纳入我们视线,时刻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就学、就业的困难,切切实实地做好控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