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7日,省高院党组周继业副书记到徐州市泉山区法院视察,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丽英汇报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尤其是在谈到该院“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廉洁自律制度,强化干警自觉保持廉洁自律意识,多措并举狠抓廉政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连续五年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时,得到了周继业副书记的充分肯定,并希望该院继续狠抓队伍建设,促进改革发展,争取走在全市乃至全省优秀法院的前列。

事实上,早在2002年,泉山法院就在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和教育人,全院上下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从院长到一般干警,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在干警生日、包括直系亲属生病住院以及婚丧嫁娶时,院党组一班人都要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示祝贺或进行慰问,使干警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努力工作,并由此形成了一种全院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务实、和谐的人文工作环境,从而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强基固本抓“小事”

郝丽英院长认为,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艰巨和一个从小处着眼常抓不懈的工作。因此,在发现违法违纪苗头时,就要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更大的问题。她表示,有些违法违纪苗头刚被发现时,通常都是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所以在抓整改的时候,常被认为是小题大做。但如果不及时地提醒和进行处理,就会使一些“小事”变成“大事”,甚至演变成腐败行为。

为此,该院首先制定了《业内外廉洁自律行为若干实施意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相互关系的规定》、《实行诫勉谈话制度的规定》、《内部督察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进行分解,明确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处理办法;其次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经常性的工作检查、日常考评与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以及季度、半年和年度集中检查考核结合起来,为奖惩和追究提供依据。同时将已制定实施的76项有关队伍管理和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给每个人学习并遵照执行。

与此同时,该院每年初还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补充、完善,在全院大会上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评制度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金等制度,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和预防教育,实行院领导、党组成员联系分管工作负责制及党员联系群众、党支部重点帮教制、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疑难问题报告制、队伍建设状况定期分析制等十项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做到警钟常鸣,不断促进全院干警时时、处处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为了防止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发生,该院每年年初都要进行一次院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之间、各部门负责人与干警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采取节假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突击抽查和受理举报等方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同时通过案件当事人反馈意见表、院长信箱、公告栏和每年召开的人大、政协会议以及座谈会等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方面有力的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另一方面也有效地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规范行为堵“漏洞”

“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在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党组成员尤其是‘一把手’院长要做好表率,带头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带头抵制说情、干预办案等不正之风。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强化内部监督职能,院党组要经常研究监督措施,并在中层干部和全院大会上进行通报,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地位,增强监督的效果,在全院形成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才能使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等小‘漏洞’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谈到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等苗头性问题发生时,副院长兼纪检组长韩卫东如是说。

针对个别人员容易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和管理权滋生违法违纪等问题,泉山法院十分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漏洞,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规范后勤管理,由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专门负责后勤保障工作,从而改变了过去后勤管理比较混乱的状况,使后勤管理职责更加分明,相互制约机制更加完善;规范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启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行自动排期分案,设立执行裁决组、执行实施组、执行综合组,尽量减少人为因素,防止少数人利用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谋取私利;构建廉政责任网,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并作为奖惩和晋职、晋级以及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狠抓制度落实,避免管理的随意性和行政化,增强管理对象的自觉性,同时通过不断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注意从源头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及早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效果十分明显。

由于该院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使全体干警无论是在业内还是在业外都能保持廉洁自律,心不贪、手不伸,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该院共有189人次上交各种礼品、礼金合计20余万元。其中,2003415,某公司因承揽工程送给基建工程负责人礼金5000元;2004514,被执行人徐州某保险公司送给执行干警现金3000元;2005222,民庭一审判员带一伤残儿童去北京进行医疗鉴定,适逢正月十五,当事人过意不去,就在北京购买北京特产5大盒、中南海香烟4条,后又送给其购物卡3000元,均上交监察室,事后一并转交给当事人并说明原因,当事人所委托的事情也都按照正常的程序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从而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齐心协力创佳绩

“有投诉不查,是对群众监督的冷漠,也是对干警的极大不负责任。”这是郝丽英院长在中层干部和全院干警大会上经常说的一句话。近年来,该院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都能够坚持做到“有诉必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特别是在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后,对查办工作中发现的轻微违纪或工作作风等问题,都能及时地进行诫免谈话,防微杜渐;对反映诉讼案件办理不公、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则坚决予以纠正。同时对一些被诬告、错告的干警,也都能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予以澄清,绝不让干警在吃苦流汗的同时再受到任何的委屈,该院的这种认真对待信访投诉与爱护干警的立场,得到了绝大多数当事人和干警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该院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实际,在“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公正司法树形象、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及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整改活动中,要求全体干警要向优秀法官宋鱼水、金桂兰等先进人物学习,并多次邀请党校专家和先进个人来院作专题报告。广大干警在工作中处处以先进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对照先进找差距,自觉地向先进人物看齐,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全院涌现出一大批勤政廉政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廉洁自律,贵在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平常心,不为蝇头小利所诱惑,踏踏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监察室主任张春认为,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归根结底还是一个人的心态问题。

事实上,该院党组很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从2002年开始,该院在基建任务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不忘关心干警的生活;在干警生日、包括直系亲属生病住院以及婚丧嫁娶时,党组一班人也都要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示祝贺或到家中进行慰问。与此同时,院党组还积极鼓励干警提高学历层次,在学习、办案发生工学矛盾时,给予提供方便。目前,已有49人由专科学历拿到了本科文凭,2人由本科文凭拿到了硕士学位,现仍有12人在参加硕士在读,在全院形成了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

不仅如此,该院还坚持实行奖勤罚懒、任人唯贤的政策,五年来,共有7一般干警提为中层干部,2名中层干部被提拔到院领导岗位,从而使广大干警充分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继尔更加勤奋努力地工作,并由此形成了一种全院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务实、和谐的人文工作环境,不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而且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仅20061-11月,该院就先后有“创安”工作、信息、宣传、网络信息化、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在全省依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该院作为徐州市法院系统唯一的法院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在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该院又作为徐州市法院系统唯一的基层法院,被省高院确立为第二批基层法院示范点单位,行政庭被省高院确立为第二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示范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