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作者:朱序平 发布时间:2006-12-18 浏览次数:5756
本网盐城讯:以便民、利民引领审判方式改革,是滨海法院孜孜以求的一个目标。2002年以来,滨海法院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运用多种载体实现司法为民宗旨。
一是创新少年审判模式。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圆桌审判”,邀请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的同志担任陪审员参加庭审,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犯,实行一人一卡,定期回访,加强帮教。去年,一名曾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犯通过努力,考上大学,特地到法院感谢一直关心、帮助他的法官。2002年、2003年、2005年,滨海法院还约请团县委、教育局等单位同志到省少管所看望滨海籍未成年犯,播放反映滨海变化的专题片,向他们赠送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今年有3名未成年人犯因表现突出被提前解除管教。刑庭多次受到省市法院表彰,今年8月,被团市委、妇联等14家单位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二是打造快捷品牌。2002年4月,为加快办案节奏,拓宽便民、利民渠道,滨海法院率先成立快捷法庭。几年来,快捷法庭受案1280件,结案1280件,结案率100%,平均办案周期9.5天。其中3天内结案的185件。最快的一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一个小时。2003年,成立摩托合议庭,受案后,上门送达,当场调解,就地开庭。人民网就此展开专题讨论,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等数十家主流媒体对摩托合议庭进行了专题报道,产生了积极反映。
三是创新执行举措。滨海法院出台了限制被执行人超常消费制度和举报被执行人财产有奖制度,即凡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不得进行超常消费;凡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财物,经核实后,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两项制度实行以后,有12名被执行人因超常消费被拘留,有5名举报人因举报属实受奖励。许多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义务,数百件陈年老案被一举执结。2004年案件结案数首次大于收案数,达102%,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案件执行的良性循环,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等对此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