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争执竟挥拳先打人 诱发心脏病一命呜呼
作者:王爱春 发布时间:2006-12-19 浏览次数:2821
本网徐州讯:因小小争执不顾自身体质虚弱竟挥拳先打人,诱发心脏病一命呜,近日新沂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在已经预见到殴打特殊体质的人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情况下,仍选择殴打被害人兰某,虽打击部位为其非要害部位,但其轻信能够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的心态,导致了被害人兰某心脏病发作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姜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43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