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赌犯罪案件的特点及对策建议
作者:溧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6-12-20 浏览次数:3274
2006年,溧水法院共受理赌博、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涉赌犯罪案件10件23人,比去年增长150%。涉赌犯罪行为的大幅增长恶化了社会风气,加剧了社会矛盾,破坏了社会稳定,急需加以整治。
一、涉赌犯罪案件的特点
1、赌额加大。以前所查处的赌博案件,涉赌金额多是几千、几万;今年所受理的赌博案件,赌额动辄数十万,上百万也屡见不鲜。赌额的增加,反映了赌博犯罪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正在加剧。
2、专业赌场出现。以前赌博多是在居民家中小规模进行,近来,通过所查处的案件发现,社会上已陆续出现一些专业性赌场。这些赌场组织管理周密,内部分工明确具体,颇具规模,不仅有传统的赌博方式,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赌博手段。
3、参赌人员成份复杂。参赌人员不仅包括社会闲杂人员,还逐步增加了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者等,不仅有本地人,外地人也较多。
4、赌博引发其他犯罪案件增加。赌资的增加引发了贪污、挪用公款、抢劫、盗窃等案件;赌博过程中利益纠纷和赌债追讨引发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案件。
二、涉赌案件上升的原因
1、经济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提高。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较快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较以前大为改善,可支配的钱财也大大增加,为赌博提供了经济基础,使赌徒有钱可赌,赌额逐步加大。
2、精神空虚,缺乏健康正当娱乐活动。生活的富足使许多人解除了衣食之忧,开始关注起精神上的需要,而城乡的正当娱乐休闲设施却并未跟上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的正常需要,导致相当一部分为满足精神刺激,转向进行赌博。
3、好逸恶劳,梦想暴富。社会上部分闲散人员无正当职业和正当收入,却又好逸恶劳,试图通过赌博的捷径一夜暴富。
4、惩处不力,有恃无恐。赌博犯罪具有分散性、流动性、隐蔽性、分工性等特点,因而查处打击工作较为不易,往往是执法人员还没到达,聚赌人员便早已逃离;同时,一些执法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对赌博的查处不力,使赌徒有恃无恐。
三、扼制赌博犯罪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选取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个案,进一步加强禁赌宣传和发动,形成全社会抵制赌博的自觉行动。不仅要使那些正在赌博和准备赌博的人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使他们悬崖勒马,还要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坚定他们查处的决心。
2、加强联系,群防群治。执法,司法部门要加强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做好重点对象监督帮助工作和涉赌信息收集工作,一旦发现赌博的动向,准确及时严厉打击。
3、加大投入,丰富娱乐。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投入,丰富城乡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对一些具有地方民族特点的健康文艺活动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推陈出新,使文化娱乐活动能贴近人民,深入人心,丰富人民的文化娱乐生活。
4、严格执法,坚决打击。要通过法律手段的正确使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大对赌博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绝不姑息纵容,同时要坚决杜绝查处过程中的徇私枉法和徇情枉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