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和万家芝麻事-记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塔山法庭审判员王道强
作者:杨梅花 王道才 发布时间:2006-12-31 浏览次数:3722
“我这儿都是些离婚、赡养、小纠纷,你判谁输了,谁赢了,总有不高兴的,还不一定能执行得了,我给他们讲道理、做工作,事儿了了,人和了,大家都明白了,不就结了?” 当有人问贾汪塔山法庭的法官王道强是怎样理解诉讼调解时,他如是说。
这块儿的老百姓都认识他,知道他是位调解能手,别看他平时不怎么言语,一到办案的时候,他可有的是招儿。
夜调解,缝合父女亲情
张亮夫妇因家庭琐事闹着要离婚,高老汉害怕与女婿合伙购买收割机的钱要不回来,把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合伙款2万元。女儿、女婿收到应诉材料后抵触情绪很大,拒不参加开庭。看着父女关系告急,小夫妻感情更加恶化,高老汉既着急、又伤心。开庭当日下午,毛毛细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高老汉在法庭迟迟不肯离去,王道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决定下班后去找二被告。晚上雨下得更急了,王道强带着书记员小王与高老汉经过10多公里乡村小路的奔波终于找到了二被告。通过苦口婆心的规劝、入情入理的分析,王法官的真诚终于使父女的误会得到了消除,接着,王法官又做女婿的工作,最终夫妻言归于好,高老汉看到小夫妻和好,第二天愉快地到法院撤诉了。
深析法,消除公媳隔阂
贾汪区汴塘镇的张某之夫带邻居有夫之妇离家出走4年杳无音信,张某靠在附近打工维持生活。2005年张某的公公朱某60年代分的自留地被征用,补偿款11710元被朱某领取,张某认为自留地多年来一直由自己耕种,补偿款应归自己所有,为此与朱某发生纠纷。面对83岁的老人和希望丈夫早日归来的儿媳,王道强法官多次找双方谈心,从法律和政策规定着手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补偿款中的2000元青苗补偿费归张某所有;朱某为儿媳调换2.5亩承包田。后张某自愿将2000元留作对朱某的赡养费用,双方消除了隔阂。
巧送达,夫妻好聚好散
菜某与丈夫高某于2004年3月发生纠纷,从此回了娘家。2005年3月,菜某要求与高某离婚,双方在庭上发生激烈争执,法院调解无效后判决不准离婚,但菜某仍然坚持在娘家生活。2006年7月,菜某再次起诉离婚。法庭先后采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因高某不在家未能送达成功。王道强断定高某并未外出,而是在逃避,于是晚饭后,王道强带着书记员小王前往高某住处。高某没想到这时候法官会上门找自己,躲避不及不得不邀请法官进屋相见。王道强与高某进行了深入交流,耐心听取了高某的意见和建议,得知高某已被这次婚姻弄的筋疲力尽,生活的狼狈不堪,但是仍不愿“便宜”了原告。凭多年的审判经验,王道强知道双方已无和好可能,而离婚对双方家庭均有好处,于是转而做高某的思想工作,让其面对现实,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高某被王法官一行的良苦用心所感动,答应次日到庭与菜某协商。第二天,双方来到法庭,在王道强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11年的审判经历中,王道强所办的1000多民事案件中,有70%都是用调解形式结案的。而且,他办的案子中没有一个当事人上访的。
这位11年沉浸在最基层的调解能手,不像那些专家学者,有一套又一套高深的理论,也从来不说那些系统的论述,他用一杯热水、一丝耐心、一句暖人体贴的话、一个个实实在在踏在黄土地上的足印,真正构造出来一个个其乐融融的小环境,让真正的和谐有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