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抓好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
作者:滨海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1-04 浏览次数:1881
本网盐城讯:2006年,滨海法院出台相关制度,对弱势群体的类型、司法保护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认真落实依法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制度,指定辩护11起28人,切实保证刑事案件被告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赡养以及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滨海法院依法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先后减、缓免诉讼费16万余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本网盐城讯:2006年,滨海法院出台相关制度,对弱势群体的类型、司法保护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认真落实依法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制度,指定辩护11起28人,切实保证刑事案件被告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赡养以及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滨海法院依法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先后减、缓免诉讼费16万余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