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构建大调解格局
作者:胡明 发布时间:2007-01-05 浏览次数:1695
本网盐城讯:2006年,滨海法院建立大调解格局的建立,使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成功对接。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417件(不含旧存223件),审结3487件,结收案比102%,民商案件调撤率65.04%。
首先,建立队伍,加强联络。每个村选定1名同志,担任人民调解联络员。人民法庭每月与人民调解员联系不少于一次,畅通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员的信息渠道。做到情况掌握及时,矛盾调处及时。
其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去年,滨海法院各人民法庭对本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了一遍,其中,蔡桥法庭先后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5期。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解决纠纷的能力。
再次,维护人民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在诉讼中,滨海法院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对合法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予以确认,对未达成协议的,依法引导当事人进入到诉讼程序。较好地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对接。今年以来,全院先后审结涉农案件百余件,其中大部分均调解结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