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金坛法院始终注重民商事纠纷的妥善解决,坚决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方针,2006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287件,比上年同比上升9.21%,案件调撤率达51.98%,高于常州市法院系统平均水平。 

一是狠抓商事审判,规范市场行为2006年,金坛法院加大了商贸物流案件、金融保险案件、涉谷司法案件及破产清算案件的审判力度,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切实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净化了我市的投资环境。例如,20065月,在受理了因清算纠纷引发多次上访、引发社会负面影响的金坛市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后,该院党委高度,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受命后艰苦奋战,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否定原清算组违规发放“拖欠”工资行为的效力,并裁定部分股东抽逃资金行为违法。在成功追回上述款项,金坛法院依法解除肉联厂职工劳务合同并给予一次性补充,使得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有效的排除了市委、市政府的信访压力。

二是狠抓民事纠纷,保护弱者权益。去年,该院审结婚姻家庭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00多余件,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处理全年89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我院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原则,不遗余力的帮助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快审快结交通事故纠纷。20064月,该院在常州法院系统内率先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全年受案200余件,涉案标的额到1800多万元,有效地解决了交通事故纠纷容易激化、赔偿难到位等老大难问题。

四是强化人民法庭,服务新农村建设2006年,该院不断加大两个派出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水北法庭建成投入使用后运转正常,朱林法庭主体工程完工,有望在今年初投入使用。我院两个派出法庭在立足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不断强化自身的辐射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委员的指导工作,强化涉府、涉农案件的协调机制,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