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为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切实提高审委会研究、指导案件的质量,2006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规定,审委会委员每月必须参加审理一定数量的案件。

该院规定,院长每月必须参加合议庭审理2起案件;副院长每月必须审理执行5起案件。审判委员会委员深入基层,亲临一线,既可以在实践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利于指导实践;又能够不断拓宽自己的业务知识,为更好地参与指导审判打下基础。

一年来,该院五位正副院长审执结各类重大疑难案件229件,审执结案最多的副院长董振班全年结案89件。在院领导的带动下,该院审判工作再创佳绩,去年共受理审执案件5121件,审执结案件5121件,审执结案率达100%。该院审判业务庭共有法官21名,人均结案180件;执行局共有执行官9名,人均结案12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