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六项举措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兰陵子诺 发布时间:2007-01-08 浏览次数:1603
本网南通讯:“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 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关键因素。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信任和遵从的基础,为此,如东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以司法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瞄准全国法院工作制高点,多种措施着力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一,牢固确立正确的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和司法为民思想,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坚持司法为民,增大法官的亲和力,缓解法官与当事人的矛盾,缩小与当事人认识上的差距,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以看的见、摸的着、感受的到的服务,提升社会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对法院及法官的信任程度。
第二, 继续深化法院改革, 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各项管理,坚持从严治院。一是健全各项制度, 靠制度约束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司法行为; 二是强化审判、队伍、行政、财务等各项管理,建立起高效、有序的审判工作秩序; 三是从严治院。凡是要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做到的,各级领导必须带头做到,努力把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的信赖提升到最大程度。
第三,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法院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首先是注意与当事人的沟通,依法、依情、依理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劝其服判息诉;其次是与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种媒体沟通,让他们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沟通的方式,主要是借用各种媒体和自办刊物,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对法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尽可能地多了解一些。
第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牢固树立党领导一切和人大权力意识,自觉地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建立健全了接受人大监督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有关工作事项。聘请各级人大代表为执法执纪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重大案件庭审,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等多种形式,主动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工作的实效。
第五,强化法庭建设,打造一线服务窗口。积极与法庭辖区所在镇党委、政府联系,争取他们对法庭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注重与社会各方面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到辖区各镇机关、单位、企业等进行走访调研,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开展送法下乡,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讲座,对普通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等活动。
第六, 营造和谐沟通氛围,建立良性信访机制。一是加强裁决文书的说理性,努力营造良好的沟通氛围。二是在立案大厅专设信访窗口、院长值班窗口,当事人可随时反映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意见,使院领导与群众能够及时地沟通,化解群众对诉讼裁判的疑问。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的误解,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法院裁判,避免了长期缠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