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积极为老人维权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1-08 浏览次数:1820
本网徐州讯:春节即将来临,丰县法院针对农村涉老案件增多的趋势和特点,进一步完善了为老年人维权服务体系。推出了三优先、司法救助、巡回法庭等司法为民制度,依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改善维权环境,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户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涉及赡养、析产、继承等案件重点进行讲解和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该院针对涉老案件的特点,从立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制定了 “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四上门”制度,即:上门受理、上门开庭、上门执行、上门回访,以方便诉讼,解决老年人诉讼难问题;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援助,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确保其打得起官司。2006年,该院共审结涉老案件102件,缓、减、免诉讼费11550元,开展老年法宣传3次,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