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案件卷宗是真实记录和反应诉讼过程各个环节的重要依据,新沂法院按照法院司法规范化对于卷宗质量的要求和标准,不断强化措施手段,着力将每一份卷宗都打造成标准化卷宗。

我院在年初制定了卷宗评查制度,规定卷宗归档前要通过“三关一查一复核”。“三关”,即:书记员负责按照装订标准装订卷宗,并填写目录、打上页码;主审法官负责审查卷宗内材料是否完整,顺序是否正确;内勤负责审查卷宗封面及目录填写是否规范、页码是否清晰正确、立卷人、审查人是否签名。“一查”,即:干警互查,每个星期五下午,全庭干警对一周内结案卷宗进行互查,并由检查人填写检查表,对于查出的问题由承办法官及书记员进行整改,合格的卷宗报送庭长复核。“一复核”,即:经过上述步骤检查合格的卷宗,由庭长最后复核,无误的,由庭长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交档案室归档。同时,为丛根本上提高卷宗质量,我院不断加大对书记员的培训力度,除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书记员培训外,并不定期组织庭内培训,由业务能力强的书记员授课。在制定岗位目标考核措施时,将书记员卷宗装订工作作为单独的考核项目,分季度对照检查,成绩记入书记员岗位目标考核档案,从而促使书记员自觉主动地提高卷宗装订质量。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院在省高院、中院组织的历次案卷质量检查活动中,所有被抽查的卷宗一次过关,错误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