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痴情写青春-记丰县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刘秋苏
作者:韩艳 发布时间:2007-01-10 浏览次数:4008
法官是神圣的,将赤诚耿耿情倾注于法院事业的青春是亮丽的。在被誉为“千古龙飞地,一代帝王乡”的丰县,护城河畔,凤鸣塔下,有这样一名青年法官,始终以饱满的进取心追求和实践着自己的人生目标,书写着“青春无悔”的画卷。
他,就是丰县人民法院的青年法官刘秋苏。
爱岗敬业润人心
10年前,刘秋苏怀着对法律的信仰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毕业迈入了法院。为适应法院工作,作为法律的“门外汉”,他努力钻研法律知识,并顺利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他除加强自身政治理论修养外,还参与制定了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加强督促和检查,保证了全院的学习效果,受到大家好评。
工作中,他以真情真意打动人,以一言一行感召人,将枯燥的政工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平时他承担着大量的工作:按计划开展队伍教育活动、每月一次的岗位目标考核、全院百余人的工资和福利调整、法官等级变动、人事档案……由于身兼数职,有时几件事在同一时间都要办妥,真正是殚精竭虑才能保质保量做好。
作为政工干部,刘秋苏心中时刻装着全院人员,真心诚意帮助大家排忧解难。近几年来该院多位老同志不幸逝世,刘秋苏为他们的殡葬事宜忙前忙后,并积极帮助落实抚恤金、办理遗属补助等善后事宜,给死者亲属以莫大安慰。在同事们的印象中,刘秋苏从不因得病或个人事情请过假,他知道一请假工作就会成堆,并不是法院工作离开他就不行,而是他拥有的那份责任心。
十年一剑见真灼
大海的浪花在碧水与礁石的拥抱中生辉,人生的价值在事业与拼搏的结合中闪光。紧张的工作之余,他笔耕不辍,憔悴却又快乐着。10年来他在各级报刊上发表了百余篇学术论文,4000余篇法制文章。他开创了该院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发表文章以及在《江苏法制报》等多家报纸上发表头版头条新闻的先河。他的新闻作品多次在全国、省、市、县评比中获奖。2006年,他发表宣传文章300余篇,调研文章10余篇;撰写的信息被最高法院转发1期(全市基层法院仅3期),省市法院转发50余期。院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说,是他的勤奋改变了法院调研、宣传和简报信息工作落后的面貌。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成绩的背后,隐藏着太多艰辛的付出和心血。由于终年伏案,长期加班加点,甚至持续熬夜工作,他年纪轻轻就患上了颈椎病,颈、肩胛上背疼痛及臂手麻木,但他总是强忍着痛苦。记得2005年9月共青团中央开展“首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文化作品大赛”。刘秋苏主动请缨,尽管颈椎病发作猖獗,但为了创作出精品,他根本无暇去医院治疗,白天他除了工作还要采访挖掘素材,晚上则在家“挑灯夜写”。颈椎疼痛了,他就在书房的上方绑一个皮套牵引颈部;右手麻木了,他就换成左手。于是,眼睛熬红了,人也更瘦了。母亲怜惜儿子,送上可口的饭菜,热了又凉,凉了又热;妻子心疼丈夫,拿起毛巾替丈夫拭去额头的汗水;乖巧的小女儿有时居然不知不觉端上一杯茶,口中还唱着“请喝一杯茶,让我亲亲你吧,我的好爸爸……”然后亲上一口。这些都使刘秋苏深深感动。10天后,报告文学《青春在奉献中闪耀光芒》卓然出炉,最终在首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文化作品大赛中获奖。这不但是江苏省法院系统唯一在该大赛中获此殊荣的作品,还填补了该院从没有在全国大赛中获奖的空白。为表彰他的突出表现,省高院还专门给予他个人嘉奖。
义无反顾舍小家
收获的同时,刘秋苏感受更多的是对家庭的亏欠和愧疚。2006年10月的一天晚上,因妻子出发,母亲有事回了老家,留下他和女儿。不巧,女儿突然说难受,他一摸女儿额头,哟,滚烫滚烫的!原来女儿发烧了。可是他手头有一篇文章等着必须马上赶出来。无奈之下,他只得用毛巾敷在女儿额头上降温。等他写完稿子,发现孩子憔悴地睡在床上,脸烧得红彤彤的,小小的鼻翼一张一合的……一量体温,高烧到
梅花香自苦寒来。工作以来他先后40多次获得全国、省、市、县的表彰和奖励,被省高院嘉奖1次,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市中院评为宣传、调研或信息工作先进个人8次,连续6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6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连年被评为县级和本院先进个人。
路漫漫其修远兮。刘秋苏的坚毅的目光流露着对事业的忠诚、执着和痴情。面对荣誉和成绩,他只是淡淡一笑,一如既往地耕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