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院法警大队制定四项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1-10 浏览次数:1859
本网南京讯: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江宁法院法警大队制定了四项安全保卫措施。一是加强对来访人员的安检。每天安排一名法警值班,指导并督促保安人员安检;对到办公区域办事的当事人事先进行电话联系,得到相关人员的允许后方可通行;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二是加强对审判大楼的安全保卫。对所有要求旁听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检查后,方可换取旁听证进入法庭旁听;实行身份登记制度,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三是加强信访安全工作。每周三院领导接待日,安排一名法警在信访接待室维持秩序,确保信访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四是建立快速反应预警机制。遇突发事件,能立即组织法警出击,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