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四项措施服务平安建设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01-10 浏览次数:1933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紧紧围绕法院审判中心工作为大局,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推出四项措施服务平安建设,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在刑事审判上抓惩治,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抢劫、抢夺、强奸等多发性、危害性大的刑事犯罪,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二是积极开展审务进社区和进乡镇活动。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该院对一些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或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开展巡回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是在民事审判上抓调解。加强调解工作,创新调解方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化解社会矛盾。使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平息民间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通过以案说法、街上普法、校园普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宣传法律,提供咨询。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