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派出法庭坚持巡回审判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金箫妍 发布时间:2007-01-12 浏览次数:1681
本网常州讯:近几年来,金坛法院两个派出法庭本着方便农村当事人诉讼的原则,坚持深入农村依法巡回审判,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的和谐和稳定。
一是强化管理机制,提供制度保障。金坛法院选派实务经验丰富、熟悉农村工作的法官充实到两个派出法庭审判队伍中去,并精心挑选政治强、业务精、善协调、懂管理的法官担任派出法庭庭长,为巡回审判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为规范巡回审判制度,金坛法院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考核范围,促使派出法庭审判人员认真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巡回审判时要做到“减轻诉累是基本目的,巡回收案是普遍形式,就地开庭是一般原则,独任审判是主导形式,注重调解是基本方法,指导民调是重要工作”。
二是明确案件范围,涉农案件优先。金坛法院两个派出法庭重点选择涉及农业、林业承包合同,土地、林地补偿纠纷,农村赡养、扶养、抚养纠纷,以及对当地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群众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到纠纷发生地的乡镇(街道)、村,开展巡回下乡办案,将司法服务送上门。
三是固定巡回周期,避免流于形式。金坛法院两个派出法庭坚持定期巡回审判制度,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提供立案、法律咨询等服务,遇节假日顺延。并将这一制度张榜通告,使巡回审判有规可循。遇有交通、健康、农忙等特殊情况时,两个派出法庭将巡回审判点灵活安排到农地、当事人家中或村委会,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
四是特邀旁听审判,增强社会效果。金坛两个派出法庭十分注重巡回审判的法制宣传效果,每次巡回办案前都提前将案件事由及具体时间提前通告,方便群众旁听。对于影响较大的案件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金坛法院两个派出法庭主动邀请纠纷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领导、人民调解员及普通百姓旁听庭审,力争使巡回审判的社会效果最大化。
五是强化调解意识,力争案结事了。为了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金坛法院两个派出法庭的审判人员不断强化调解理念,抓住每一个机会,在各个环节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争取做到“家庭成员有矛盾,到宅调解不出门;邻里之间闹别扭,上门调解不出村”。
六是坚持判后回访,掌握农情民意。金坛法院两个派出法庭坚持判后回访,在做好裁判释疑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其他涉农信息的沟通,及时掌握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动态,有针对性的研究对策并运用到日后的审判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