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法院司法水平,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重大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贯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条主线。2006年,新沂法院按照专项整改活动三年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整改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该院领导高度重视专向整改活动,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班子分工作,对“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合理调整,并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报请市编委审批增设了我院内设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有力推动了我院“专项整改活动”、“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活动和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2006年,该院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包括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三个方面共计四十八项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印发至全院各部门,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人人遵守规章制度、事事都有制度可依的良好局面。

三是完善法官业绩档案。根据《审判质量与效率考评体系》的要求,该院及时采集整理了全院54名法官的办案数据700余份,经审判管理办公室核对确认后,分类归入法官业绩档案。

四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2006年该院根据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 625人次。同时,给每一位人民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使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参审、统计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并认真落实上级法院文件精神,2006年全年共计发放人民陪审员的误餐费和交通费用共计16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