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新沂市人民法院按照新沂市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院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刑庭具体负责,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结合刑事审判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统一认识。该院及时组织刑事审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教育培训,统一大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革和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构建平安新沂、法治新沂和和谐新沂的具体要求。一年来,该院在量刑时继续贯彻当重则重、当轻则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挽救和瓦解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非监禁刑。2006年,该院共判处缓刑128人,管制3人。

二是排除困难,狠抓落实。该院刑庭在人员少、案件多、任务重、办公用车有限的情况下,科学调配人员,合理安排时间,专门安排一名副庭长负责对缓刑犯、管制犯的庭前调查、庭上教育、庭后帮教工作,同时负责社区矫正的衔接、协调,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是创新机制,完善措施。该院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措施,认真做好缓刑听证、回访考察、落实帮教等工作。该院在了解到有的矫正对象未能及时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后,及时设计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单》,由罪犯持报到单到所在司法所报到,并由司法所签收并加盖公章后退回我院,切实强化了矫正工作的薄弱环节,实现了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