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司法暖人心-南京法院促进和谐建设纪实
作者:赵兴武 发布时间:2007-01-16 浏览次数:3705
不久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份关于努力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文件呈到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的案头,罗志军阅后批示:“市法院贯彻落实十二次党代会积极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市大局开展创新,所提意见很好。”南京中院制订的服务保障南京新一轮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再次引领全市法院将工作的重心聚焦到促进和谐建设这一时代命题上。
诉讼调解,弥合矛盾双方感情
今年70多岁的闻老汉家住玄武区,老伴去世后,女儿闻莹将他接回家赡养。闻莹家境不太好,但是小两口还是想尽办法照顾好老人。但不久前闻老汉因女儿未同意为其追加“零花钱”的要求,反将女儿告到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法官庄青接手此案后,邀请当地村委会、司法所等单位的负责人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经过一番说服教育,闻老汉自知理亏,当场提出撤诉。就这样,一起矛盾纠纷在庭前就调解了。2006年,该庭受理的400多件案件中,有95%进入庭前调解程序,有52%达成调解协议。
孝陵卫法庭创新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仅是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几年来,南京法院先后推行了诉前调解、庭审调解、执行和解等一系列调解工作方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随着南京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因企业改制、房屋征地拆迁、劳动用工等引发的群体性诉讼不断增多,许多案件矛盾复杂,处理难度大。南京法院充分应用诉讼调解手段,钝化社会矛盾。以建邺法院为例,去年该院受理的群体性诉讼增长了200%,其中有近40件属于矛盾易激化案件。该院探索建立了化解矛盾的分解机制、公正高效的案件审理机制、完善的联动处置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等4项应对处理群体性纠纷的机制,灵活采用多种方法,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三年来,南京中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在50%以上,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在法院得到解决。
能动司法,彰显司法正义关怀
在司法过程中,南京中院既严格执法,又不机械执法,让群众切身感受司法的正义与关怀。
不久前,原告叶某与被告南京某厂股权纠纷案诉至玄武法院。法官审理查明,被告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直接由职代会作出决议,代替股东退股,侵犯了股东权益。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没有简单判被告败诉,而是从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依照立法的精神,依法作出确认原告股东地位的判决。这一判决,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果,取得了双方都满意的效果。
随着一些新类型案件的不断涌现,南京法院的法官们勇于实践,创新裁判方法,把许多疑难复杂的新类型案件办成裁判范例。三年来,先后有170多个案例被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要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江苏高院《参阅案例》刊登。南京利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和其子公司南京利德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案,是南京历史上涉及债权人最多、涉及人员面最广、债务高达近亿元的案件。为了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办案法官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使“利德隆”资产变现1.27亿元,实现了97.16%的债务清偿率,创造了国内破产案债务清偿的新纪录。
阳光审判,拉近司法与民众距离
为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公正,记者了解到,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南京法院以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以改革和完善法院的审判体制和管理体制为重点,先后制订和完善了654项制度规定。
南京法院提出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全市法院在推行网上立案、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和对残疾、孤寡老人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去年又开通了12368审判信息声讯查询服务系统,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审判流程节点、拍卖和开庭公告等10个方面26项审判信息服务,为许多遇到纠纷的群众送去了温暖、提供了方便。
南京中院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连续三年开展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专项活动。外来农民工李某等3人在某装潢公司打工,年底装潢公司老板只付了一部分工资,此后他们多次催要,但老板就是不给钱。从未打过官司的李某等3名农民工来到鼓楼法院要求立案。立案法官仅用20分钟就办好了立案手续,并立即将案件移送民一庭,承办法官及时传被告法定代表人到庭,向其宣讲法律。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方当庭向三原告支付了拖欠的工程款,这起案件仅用了3天时间就圆满结案。
审务进社区有了新内涵
“审务进社区、进乡镇”是南京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的创新之举,在实践中他们又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江宁区是南京的新区,位于南京、镇江、安徽马鞍山三市交界的城乡结合部,交通不便。过去,一些乡镇村民常因一些小矛盾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而酿成大纠纷,影响了地区的和谐稳定。为了把矛盾化解在初始,该院有针对性地设立了10个巡回法庭,到村民家门口化解矛盾。一年多来,共办案1236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0多场次。
在南京法院,类似这样的便民措施不少,秦淮法院“管段法官”就是另外一例。该院出台了“法官社区联络员制度”,挑选了3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分别联系全区73个社区和村委会,定点、定人,每周至少到社区、村委会进行一次法律服务,并24小时开通社区联络热线电话,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有困难的纠纷随时到场调处。这项制度建立近两年来,“管段法官”已到社区走访1500余人次,开展法律咨询近300场次,现场开庭200余场次。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南京法院频频推出的“司法支农”新招更丰富了“审务进乡镇”内容。高淳法院针对辖区范围广、人口分散等特点,做出3年内在全县163个行政村至少开一次巡回审判庭的决定。这项活动开展8个月来,已在38个行政村开过庭,巡回审理案件93件。浦口法院桥林法庭针对辖区涉农侵权纠纷案件多的特点,把每年的3月定为“农民维权月”,5年来共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涉农侵权纠纷案从2001年的上百件降至零。
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最近,鼓楼法院受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被告为一家烤鸭店,擅自把客厅改造成烤鸭炉,将二楼住房地面烤得温度很高,严重影响了二楼住户生活。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向原、被告所在地上海路社区发出“委托调解函”,在社区民调员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和睦如初。在南京,像这样委托调解的案例还有许多。
南京法院在发挥人民调解员“社会自净器”作用的同时,大力推行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制度。他们创设了立案引导机制、联动机制、司法支持机制、审理对接机制、支持庭外和解机制,并成立各类诉调对接的组织,如全市13个基层法院与13个交警部门成立道路事故联合调解室;与13个区县工会组织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办公室等,支持“第一道防线”天然优势的发挥。去年南京法院委托、协调调解案件1123件,共邀请协助调解936件,调结518件;委托调解187件,调结56件;另有上千件交通道赔案件调解解决。
共同化解涉诉信访难题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力量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是溧水法院的一个做法。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溧水县支行申请执行溧水县某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标的额高达1800万元。法院在执行此案的过程中,双方围绕各自的利益论理,法院执行处在两难境地。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支持下,该案于近日顺利执结。
如今,整合社会力量共同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已成为南京法院的一个特色做法。
他们在具体分析一些涉诉信访案件的诱因后,前年在全市法院开展了“院长集中接访活动”,去年又开展了“涉诉信访老户息访百日活动”。全市法院院长主动登门听取意见,真情相见。针对多数涉诉信访户信访的诱因是对法律和政策不明的情况,他们注意认真倾听上访者的心声,耐心地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疏导工作;对精神有偏执的信访户,主动关心,稳其情绪,帮其理清思路;对确有实际困难的,积极做好案外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确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2006年共有13件长期信访老户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