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严把案件卷宗质量关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1-17 浏览次数:1485
本网徐州讯:为加强案件卷宗管理,丰县法院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严把卷宗质量关,从根本上杜绝卷宗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的现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从案件流程上强化管理,把档案管理工作分解到各业务部门,各庭室每月将结案的档案上交审判管理办公室。二是审管办负责评查。制定了《卷宗质量评查办法》和《法律文书评比实施意见》,针对卷宗质量评查,该院还采取每月一评查,形成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不予归档,一律退还有关业务庭限期整改;三是档案室负责卷宗验收。对通过评查的案卷,档案室设专职人员负责核对检查归档电子信息输入是否完整准确。对不合格、不准确的及时给予整改。对合格卷宗验收后,登记造册备案盖章确认后方予入库。对于不按规定时间重新整理装订档案,每月进行通报,并按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提高了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意识,有效防止了因管理不到位、归档不及时而导致的卷宗缺漏、丢失、不能及时为办案查阅卷宗等后果的发生,使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化,2006年度丰县法院被评为省级先进档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