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只因怀疑他人调戏妻子,为解心头之恨,乘他人睡觉之时,竟挥菜刀将人砍伤。118,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高某见被害人嵩某(化名)也来到启东市启隆乡良种场砖瓦厂打工,因其认为嵩某曾在老家调戏过自己的妻子,想教训教训他,以解自己心头之恨,于20009523许,携带菜刀来到嵩某休息的宿舍,见室内只有嵩某在睡觉,遂手持菜刀对其猛砍数刀,致嵩某头部、颈部、手臂、腿部等多处受伤,被害人嵩某惊醒后呼喊救命,被告人高某遂逃离现场。经启东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嵩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20061123被告人高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高某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未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为发泄私愤,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