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欠债还钱,正常索债无可非议,但动用暴力讨债,则代价太大。近日,江苏省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王宗冬等三案犯被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刑期。2006104,王宗冬向张某某(被害人)索要工程款未果,便伙同庄怀银和严运林(另案处理)强行将张某某带上出租车,在路上联系马丁成上车,强行将张某某挟持到沭阳县某镇一旅馆,限制其人身自由、通讯自由,期间几人还对张某某殴打,并逼迫其签写欠条、保证。1010公安机关将张某某解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宗冬、庄怀银、马丁成采用限制被害人自由的手段讨要债务,非法拘禁被害人数天,并实施殴打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身体健康权,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