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7年1月18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调解一起因网恋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两个相隔千里之外的已婚男女在网上“一见钟情”,谈起“恋爱”后,女方通过银行汇给男方3万元,以资其开拓事业。但一年后双方感情淡化,女方又通过网络聘请律师,为其追讨借款。从网上相识直到案件结束,这对网络情侣始终没有见过对方。
小顾是山东省某市一中学教师,2005年,时年31岁,已成家生子的她在网上聊天时,遇到比她小六岁的同样有家室的江苏南通籍男子小李,两人很快谈起了网恋,感情迅速升温,双方Email、电话往来频繁,但彼此没有见面。2005年4月25日,小李因要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向小顾借款,小顾背着丈夫拿出家中的积蓄3万元,通过银行汇款给小李,双方口头约定2006年初归还。但此后忙于事业的小李明显没有以前上网勤快了,双方的感情也日渐疏远。2006年以后,小顾数次通过电话等向小李催要该款,但小李一直没有准确的答复。此时从网恋的甜蜜中清醒过来的小顾开始感到后怕,她上网找到南通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委托他代为追讨借款,并向他邮寄了授权委托书。为防小李不认帐,小顾还在一次与他的通话中进行了电话录音。2007年1月18日,李律师与小李在港闸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小李显示了还款诚意,当即先偿还了12000元,并同意一周内就付清余款。协议签订后,小李唯一的要求就是对方不要告知其妻子,因为其妻子至今仍对此事毫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