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多措并举为青少年维权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1-19 浏览次数:1829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一项职责,切实做好少年审判、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成效。2006年被该院刑事审判庭被推荐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近年来,该院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改革庭审方式、延伸帮教举措、全方位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一是在审判方式上,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普遍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变“坐堂问案”为“圆桌谈心”。二是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统一了少年审判的量刑尺度,立足于教育和挽救,对可判可不判的,坚持以不判为主;对可轻可重的,坚持以轻为主;对可缓可不缓的,坚持以缓为主。三是在预防、矫治上,开通了法律咨询热线,建立了少年法庭网站,接受青少年法律咨询,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困惑。四是实行了社区矫正制度,将心理辅导机制引入未成年罪犯的矫治工作。五是不定期组织被判处管、缓、免的未成年罪犯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