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年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根据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主城区自身的特点,及时确立了“调解为主,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不断探索、完善多元化的解纷机制。仅2006,该民一庭与区调处中心就联手调解了数十起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100%,区调处中心的调解协议全部得到区法院的确认,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为辖区创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新年伊始,该院又与区调处中心积极联络、部署新一年度的诉调对接工作。近日,崇川法院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合召开新一年度诉调对接工作会议,会议结合崇川区诉调对接工作现状,经协商确定了2007年总的工作思路,即做到三个“扎实”、三个“确保”:

一、扎实推行调解指导员制度,确保对接的工作质量。

今年法院将重新选派十名法律功底深厚且调解经验丰富的的法官担任区调处中心调解指导员。每名指导员与具体的乡镇、街道直接对接,基层调解人员直接与相应对接指导员联络工作。指导员通过到基层直接参与调处、随时开展电话咨询、定期举办讲座等灵活多样的法律指导形式,快速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扎实完善对接扎口部门,确保对接的工作效率。

随着诉调对接工作的不断深入,诉调对接案件所涉的职能部门逐渐扩大。目前,法院与调处中心建立对接关系的部门,已经由过去的民一庭,扩展到立案庭、民二庭、少年庭、执行局、行政庭、审监庭多个部门,这对对接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今后法院将于近期内确定诉调对接扎口部门,使之成为协调对接的纽带,确保对接工作高效运作,节省人力、物力,提高诉调对接的效率。

三、扎实拓展对接领域,确保对接工作向纵深发展。

今年,诉调对接的领域将进一步深化。一是要从单一的民事案件广泛扩大到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等各类案件;二是就民事纠纷而言,要从单一的赡养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家事纠纷扩展到交通事故纠纷、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以及各类合同纠纷等等。同时,适当增加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联合调解。

该院邱建国院长表示,转型期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类型多样化、主体多元化、内容复合化、调处疑难化与矛盾易激化的特点,2007年,崇川法院将切实做好对区调处中心三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探索对诉调对接中调解人员的奖励机制,进一步发挥非诉解纷机制具有的很强的灵活性、成本性、自治性及保密性优势,不断满足现代社会纠纷主体的多层次性司法诉求,尽最大力量将矛盾钝化在基层,化解于第一时间,为构建辖区多元化的解纷机制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