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一年来,新沂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认真抓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同时,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该院一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按照新沂市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院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结合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该院及时组织刑事审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坚持依法正确适用非监禁刑;专门安排一名副庭长负责对缓刑犯、管制犯的庭前调查、庭上教育、庭后帮教工作,同时负责社区矫正的衔接、协调,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注重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措施,认真做好缓刑听证、回访考察、落实帮教等工作;将近年来判缓刑人员进行梳理登记,有重点地进行回访。

二是扎实开展便民诉讼服务工作。坚持诉讼指导制度,全面告知当事人诉讼注意事项,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切实落实便民举措,投资40万元建成全院局域网,人民法庭实现网上立案和远程电子签章;投资近20万元,为人民法庭专门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和审务庭务信息宣传栏;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在时集、阿湖、合沟等偏远乡镇设立3处巡回审判点,在市交警大队设立交通巡回审判庭,尽力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方便;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一年来,共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执行费用50余万元。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规范对人民陪审员管理与使用,切实做到随机抽取与发挥人民陪审员专业特长相结合,统一使用与方便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相结合,强化保障与健全人民陪审员约束机制相结合。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达到545625人次,为人民陪审员发放各种补贴1.6万余元,专门选派一名陪审员到省高院参加培训。

三是强化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坚持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思想,探索完善多元化调解机制,积极聘请工会工作人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邀请在妇联工作的陪审员参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在市交巡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坚持及时立案、及时保全、及时调处,切实增强调解效果。自去年8月份设立以来,已受理案件70件,调解70件,调解率达到100%。积极与司法局进行协调和沟通,着力打造“诉调对接无缝工程”,努力把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市形成大调解格局。一年来,该院的调解撤诉率达到了57.11%

四是切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推行信访苗头登记备案制,自查、督查和排查制,信访登记限期回复制和分级管理制,信访联处制和应急处理制,切实减少和压降了信访量,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去年,该院信访率在1%以下,信访量始终控制在个位数,信访工作在徐州市法院系统一直名列前茅,多次受到省、市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与认可。

五是结合审判实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注重加强与共建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先后四次为在校生上法制课,开展五次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散发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积极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节假日,组织法官在街区设置法律宣传台,开展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与市民进行面对面交谈,教育过往群众学会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