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法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提升法院司法形象
作者: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1-26 浏览次数:1540
本网常州讯: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中,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治建院、素质强院、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从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该院的党风廉政工作先后被上级和地方评为先进。他们在狠抓党风廉政工作中做到:
一、抓责任,坚持廉洁自律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该院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凡涉及全局性工作、干部任免、大笔资金使用等,均实行民主决策。将中纪委“五个不许”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要求。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学习贯彻党章等活动中,班子成员认真查找自身不足,通过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纪检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领导机制。重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工作第一线的重要作用,审判、执行等热点部门专职书记的督促作用。三是强化检查考核。从检查、汇报、考核、监督各程序入手,对廉政责任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大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对在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通报,并明确整改要求。
二、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全年的教育计划,同时把开展廉政教育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学习贯彻“六条禁令”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二是丰富教育形式。利用内部网络上的“廉政之窗”及时发布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上级有关精神、重要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片。邀请
三、抓源头,构建惩防体系
一是公开审务。立案阶段,公开立案标准、立案条件、立案程序、收费标准及缓、减、免诉讼费的条件,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开庭审理阶段,依法实行公开开庭,强化庭审的功能,做到证据在法庭审查、是非在法庭辩明、责任在法庭分清,法官居中裁判,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各种程序性权利,确保公平诉讼。宣判阶段,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判,在宣判时详细说明裁判理由、证据的采信情况及据以认定的事实、作出裁判的逻辑推理及论证、法律依据、裁判内容,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在局域网上公布裁判文书。二是公开执行。实行告知执行风险、执行措施、执行过程为核心的“三告知”制度,按照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当事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推行执行听证制度,建立债务人公示制度,定时向社会公布欠帐不还、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的名单。三是公开政务。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制度,接受全院干警监督,提高决策工作的透明度。推行中层缺额职位竞争上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去年择优选任了7名中层正副职干部。
四、抓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完善了以立案庭为主体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以审监庭为主体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督查违法审判为中心、以考核办为主体目标管理考核为中心的四大监督机制。制订完善了《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行为的暂行规定》、《异地执行工作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案件说情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等廉洁制度。成立惩戒工作委员会,以落实省高院“新六条禁令”为重点,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充分发挥案件督查和信访投诉监督的作用,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审判一线、热点岗位和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接受外部监督,聘请了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内司委、区检察院及各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等12人为该院文明廉洁执法特邀监督员。每季度与区检察院、纪委、司法局等机关联系,了解干警在审判、执行等诸环节的执法情况,将监督的关口前移。三是加强代表联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听取汇报、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开展联络工作,促进公正司法。去年年底,向每位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询意见函410份,全面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