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节前情倾弱势群体
作者:周江 长艳 发布时间:2007-01-31 浏览次数:1561
本网盐城讯:为了确保涉执弱势群体能够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日前,建湖法院将此类案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专项执行。春节前夕,先后拘留被执行人22名,执行到位资金165万元,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老有所养,老有所安
06年该院受理的赡养案件共15件,大都集中在春节前的
二、残疾赔偿,送款上门
残疾人作为申请人的案件在执行局内勤台账上有122件未执完。有的案件是分期付款的,每年都要履行一次或两次甚至多次;有的案件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干脆外出;有的案件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履行而想方设法地抗拒执行。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赔偿金额大、履行能力差、周期偏长、执行较难的特点,建湖法院要求执行人员必须加大执行力度,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每个执行案件都设定执行时间表。要求承办同志限期执行,对执行到位的赔偿款要求在一周内发还。为了防止他人冒领和挪用赔偿款,使残疾申请人的赔偿得不到位,该院还要求承办法官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要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手中,并做好定期回访工作。2006年至2007年年初,该院先后发放赔偿款580余万元,其中120万元是在春节前集中发放的,此举受到残疾申请人的欢迎。孙喜标受雇于张某从事私人铸铁生产。2002年
三、民工工资,全部到位
他们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及时到位,即民工工资案件“专人办、优先办、限期办”。规定要求有一定责任心的同志才能办理民工工资案件;要求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要优于其他案件执行,并要求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减少中间环节,强化执行措施;规定凡民工工资案件必须一个月内执结。200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共34件,累计金额33万元,现已全部执结。周长军等与江苏某集团南京分公司拖欠工资的执行案件共立案受理 14 件计8.9826万元。立案后,该院将案件集中到一个合议庭进行办理。合议庭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一方面安排线人摸准拖欠工资的责任人下落;另一方面多次找分公司的主管集团负责人做工作。为了让该主管公司心甘情愿地对分公司进行施压,该院在案件立案后的当日就将被执行人名册录入国家信息网,让被执行人上“黑名单”使其无法进行置产、购车贷款等从事商业活动,终于迫使其将8.9826万元汇到法院指定的账户上,案件得以全部执结。2007年 1月 30日,建湖法院将此笔民工工资款进行了集中发还,拿到“血汗钱”的民工们会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