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半夜跌落死亡获赔60000余元
作者:龚思红 发布时间:2007-02-06 浏览次数:1798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文翠在夕阳老年公寓入住期间,因老年公寓护理不善,致使王文翠从三楼住处窗户跌落死亡,对王文翠的死亡夕阳老年公寓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王文翠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身也有一定过错,对此应适当减轻夕阳老年公寓的赔偿责任。遂判决夕阳老年公寓赔偿各项损失61000元。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文翠在夕阳老年公寓入住期间,因老年公寓护理不善,致使王文翠从三楼住处窗户跌落死亡,对王文翠的死亡夕阳老年公寓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王文翠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身也有一定过错,对此应适当减轻夕阳老年公寓的赔偿责任。遂判决夕阳老年公寓赔偿各项损失6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