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金坛一男子酒后无故殴打他人,导致他人轻伤。近日,该男子被金坛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耿志宏系金坛人,无固定职业。2006年10月15日晚,耿志宏同几位朋友聚餐,四人共喝掉2瓶白酒。随后,四人同往附近酒吧打网络游戏。游戏中,四人组成的战队多次被林勇星等人的战队打败,耿志宏遂恶意谩骂林勇星等人。林勇星忍让许久后出言制止骂声不断的耿志宏。后者遂招呼三位朋友上前殴打林勇星。殴打过程中,耿志宏跑到网吧旁边一家酒店厨房找来一把不锈钢菜刀,将林勇星的头部、腰部、背部及腿部多处砍伤。经法医鉴定,林勇星所受之伤为轻伤。11月1日,检察机关依法向金坛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耿志宏刑事责任。金坛法院经审理认为,耿志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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