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高效快捷地解决争议,最大程度地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营造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期,新沂法院积极探索调解新方式,采取庭前调解和适时调解相结合的做法,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有效地促进了调解率大幅提高。

一是庭前调解。对于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当事人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该院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积极为当事人营造良好氛围,避免当事人在开庭过程中产生争执,从而给调解带来情感障碍。庭前调解,增加了调解成功的可能性,提高了调解机率,同时也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

二是适时调解。除了庭前调解,该院法官还注重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的始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寻找调解最佳时机,适时进行调解。对于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等案件,调解法官尽量给当事人充分阐述观点和发泄怨气的机会,当他们心气平静下来后,就是调解的最佳时机。此时,法官进行适时调解,极大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好的方法必然带来好的效果,该院的每一位法官都积极利用调解这一展示自己审判工作水平和能力的平台,积极探索调解新方式,充分挖掘潜力,深入调解,潜心调解,争当调解能手。今年1月份,该院已调解结案80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0%,创造了历史最佳水平,为全年调解工作开了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