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6年以来,东台法院时堰法庭认真学习贯彻省高院关于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的各项规定,找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和调解率两项指标的连接点,强化各项措施,努力提升案件调解率,压降平均审执天数,努力实现社会效果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2006年度该庭人均结案近百件,平均审执天数为19天,审理案件的调解率为50.6%,两项指标均列全院之首。该庭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认识,科学理解指标内涵。该庭打破“注重调解会花费较多时间,必然会延长审理天数”的错误认识,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维护稳定的大局意识,寻求和完善高效审判要求下的科学调解机制,着力在案件调解率和平均审理天数两项指标上获得“双赢”。

二、“鞭打快牛”,优化整合审判资源。一是充分利用不同审判人员的工作特长,合理分配案件流向。二是将案件尽量向审判节奏快,审判效率高的审判人员倾斜。三是正常诉讼案件实行排期开庭,发挥区位优势,科学快捷送达,保障第一时间审理,使立、审、执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保证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动静搭配,狠抓审判流程管理。一是合理运用审判质效指标体系中规定的庭前调解及审判调解扣除审限的规定,适时申请扣除审限。在审限“静止”的情况下,全方位利用社会大调解机制,推行庭前庭后、庭内庭外的多层次调解,提高调解效率。二是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尽量缩短“动态”情况下的审判周期,从而使动态情况下的审判和静止状态下的调解得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