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连云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后,该院恢复审理连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自诉案件,另外该庭还审理抚养关系纠纷、变更抚育关系纠纷、探视权以及其他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的各类民事案件。截止200728已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件,民事案件9件。

连云区法院本着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在成立之初,就力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有所突破,力求为东部城区大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该院主动向市中院、区人大汇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工作开展情况,取得市中院、区人大对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支持与监督;并主动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妇联等单位沟通。

由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在该院已中断8年,同时纳入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的各类民事案件,对于新成立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既是压力,又是挑战。在人员上,连云区法院选择业务精通、能力强的审判人员配备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该庭以工作模式创新为重点,出台了《未成年被告人成长过程调查问卷》、《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刑事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等规定,为全面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审判庭力求在案件的审判程序权利与实体权利并重,体现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上的司法公正

该庭在审理赵某盗窃一案时,在审理中发现,赵某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1987810,与户口证明上的出生日期1989810不符,经审判人员调查,法院认定被告人赵某的出生日期以户口证明为准,系未成年人,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审判庭与社会各部门联手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