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华山法庭注重调解效果
作者:邵海林 孙武正 发布时间:2007-02-15 浏览次数:2064
本网徐州讯:为了有效地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丰县华山法庭针对各类案件及当事人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努力提高调解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法庭每个月由庭长对法官调解案件数量、调解率进行点评,作为年终评选调解能手的依据,激励法官扎实做好调解工作,在全庭上下营造浓厚的调解氛围;在调解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明示调解与判决两种结案方式的风险、利弊,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利用基层组织、民调组织和人民陪审员熟悉情况等有利因素,有效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推进调解;案件调解后,实行调解回访制度,针对审理中掌握的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案后思想疏导、督促履行工作,以实现最佳的调解效果。
2006年度,该庭共审结各类案件346件,其中调解结案245件,调解率为70.81%,实现调解无反悔。该法庭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