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官年关巧办案 祖孙节前获赔款
作者:沈荷 东升 发布时间:2007-02-26 浏览次数:1661
三个多月前,谈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谈某家中有年近七旬的老母、刚刚上学的女儿和待业在家的妻子。谈某这一去,家里大树倒了,一家人顿时失去了经济来源。去年年底,祖孙三人将肇事者所在单位告上了法庭。虽然一审法院及时作出了由肇事者所在单位予以赔偿的判决,但赔偿义务人认为原审判决责任认定错误且数额计算有误,为此提起上诉,并声称其上诉理由充分,如果得不到支持,即使原判被法院维持,祖孙三人也难以拿到赔偿款。而谈家祖孙也多次到肇事者所在单位哭闹,讨要赔偿款。双方情绪对立,矛盾一触即发。为尽快解决祖孙三人眼前的生活难题,也为减少节日期间的不稳定因素,中院民一庭法官找到赔偿义务人耐心地做说服工作,从法律和情理角度深入细致地进行分析。年三十的前一天,承办法官又将双方找到一起,面对面做工作。终于,赔偿义务人被祖孙三人的困难和法官对群众的深情所感动,当即表示想办法。考虑到第二天就是除夕,不能让老少三人再次奔波,也是为了表示对这不幸的祖孙三人的安慰,赔偿义务人同意了法官的建议,在当天下午下班前将全部的赔偿款交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