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彬:努力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李德彬 发布时间:2007-02-27 浏览次数:4199
队伍建设是法院基层建设中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邳州法院党组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通过思路牵引,激发活力;班子带头,激发合力;活动支撑,激发张力;科学加压,激发潜力;和谐发展,激发动力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大力加强班子建设、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带出了一支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秉公办案的队伍,为邳州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得益于我们有一支以法官为主体的过得硬的干警队伍。通过不断摔打锤练,邳州法院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整体素质有了质的飞跃。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夯实队伍作风建设基础
在前不久召开的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深刻阐述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大力倡导以“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八个方面内容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培养全院干警良好的作风放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一是善借外力。我们结合上级要求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规范全院干警的言行。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参与监督、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播放实地录像对照整改等措施,真正使有问题的部门没面子,没有问题的部门有压力;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座谈讨论、撰写个人心得体会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自加压力。2001年10月,院党组向全院干警发出号召,要求大家对待工作要有争创一流的昂扬志气,对待不正之风要有一身浩然正气,对待人民群众要保持文明和气,精神状态要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树正气、有朝气、讲和气、立志气”的“四气”院风振奋了我们的精神,激励我们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2002年,作为开展的“树立法院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三项活动之一,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细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2003年,建设“学习型”法院;2004年,开展 “回顾两年发展,强化机关作风,全面推进邳州法院规范化建设”主题教育活动;2005年,党组提出“艰苦奋斗,团结拼搏,强化素质,完善自我”的“十六字”方针;2006年,深入开展“对待工作要用心,对待同志要诚心”为主题的“两对待”活动。一以贯之的有力措施,培养了广大干警良好的作风和优秀的品质,不仅体现在工作上,还体现在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王强、王楷、张元领、刘庆国、范昱晖等救助车祸受伤群众,郭栋主动保护巨款、寻找失主,他们的动人事迹展现了邳州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完善多措并举机制,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质
国外有的大法官提出,法官不只是一个熟练的法律工匠。但是,我们认为,法官首先应当是一个能够通过审判活动,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从而生产出优良司法产品的一个“工匠”。这就要求法官在从事法律工作中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广博的学识、敏捷的思维。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干警学历教育、提升干警学历层次的同时,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培训,进行岗位练兵,提高职业技能。
1、抓专业教育培训,打牢业务基础。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行使审判权的法官必须具备独特的知识结构、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经验和良好的道德素质。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法官的学识,改变法官的知识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才是我们法官及法院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我们先后出台《在职干警教育培训办法》、《在职干警教育培训奖励实施办法》等措施,想方设法克服案多人少、工学矛盾突出的困难,鼓励干警在职参加学历教育。从2002年至今,在职干警本科以上学历由原来的43人,提高到现在的99人,其中研究生2人。干警理论素养上得到了极大提高,知识结构得到了很大改变,司法理念也得到更新,为今后较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好各项业务培训,仅2006年,就有87名干警参加由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轮训,其中参加省高院培训17人,徐州中院培训44人、轮训26人。收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2、抓实践活动开展,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和竞赛活动,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组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提升法官裁判文书写作水平;组织开展庭审记录竞赛活动,提升书记员速记水平;组织开展优秀稿件评比活动,提升干警的调研司法宣传能力。二是广泛进行卷宗评查。坚持发回改判案件必查、信访案件必查、人大代表关心案件必查,同时每年评查案件不低于案件总数的20%。近五年,共评查卷宗6583卷,促进了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三是开设“法官论坛”。针对工作中不同的难点弱项,2006年6月,院组织了7个专题的法官论坛,通过干警登台,锻炼其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从而提高自身素质。
3、抓进人机制创新,引进优秀人才。面向全国,先后招录了25名优秀大学毕业生,为干警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他们已经在不同的岗位展露出自己的才华。纪祥超、郑苗苗、曹卫祥在全市法院法官行为规范知识竞赛中,从十二支代表队中脱颖而出,夺得第一名。既而代表徐州法院系统参加省高院组织的电视大奖赛,不畏强手,沉着应战,再次夺魁。董可伟、曹卫祥等在徐州政法系统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竞赛中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韩涛、李晓东、程振力等已经成为调研、宣传方面的骨干力量,多数同志都能很快进入角色,成为法官的好帮手。
4、抓工作制度落实,激发干警潜力。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出台了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实行全员考核,兑现奖惩,打破过去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局面;实行部门负责人年终述职、末位淘汰制度,体现有权必有责;建立法官业绩档案,重奖办案能手,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2006年,有23名法官年度办案超百件,占审判一线法官总人数的46.94%。其中谢军强和审判员刘惊涛两位同志年结案分别达到330件和335件。同时,我们还选派2名干警到中院挂职锻炼,不仅增长了知识,开拓了视野,还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技能。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营造用才成才留才环境
加强法院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真正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秉公办案的同志选入法官队伍是法院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人才战略,不断探索用人新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对人事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开展了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采取述职、民主测评、自我推荐、资格审查、公开竞争、择优录取、公示、报批等方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那些平庸无为、不思进取的部门领导及时得到更换,优化中层干部领导结构,真正实现了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有舞台,干成事有地位的氛围。一般干警则通过双向选择,真正走上了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是推行末位淘汰制度。对在年终考评工作中居于最后一名的部门负责人,实行末位淘汰。使部门负责人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得到增强,达到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工作卖气力的良好争先创优氛围。通过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选择到领导岗位,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三是努力做到从优待警。在
四、强化司法为民职责,提升法院对外良好形象
建设一支什么样的法院队伍,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关系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近年来,我们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内外监督,使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审判质量和执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通过加强形象建设,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官的认知度和法院社会公信度。由于多方面原因,五年前,邳州法院的社会形象不是太好,行风评比排名靠后,市委主要领导在大会上公开予以指责,令我们至今记忆犹新。“知耻而后勇”, 2002年,在内强素质的同时,我们把树立法院形象作为“三项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一项长期工程坚持下来。一是设立行风监督员制度。二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16名法官结对救助燕子埠镇失学孤儿;碾庄法庭建立爱心之家,帮助刘星、刘慧兄妹;为下岗工人和农村老党员捐款捐物等活动赢得了广泛赞誉。三是培养、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涌现出了以全省“十佳法庭”碾庄法庭、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徐州市“十佳政法标兵单位”官湖法庭以及省和徐州市双“十佳法官”冯遵亚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五年来,法院和各部门共获得各项荣誉80余项。其中省级奖励10项,徐州市级34项,邳州市委市政府奖励36项。全院干警中共有80人次受到徐州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尽管我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今后我们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抓好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真抓实干,切实造就一支纪律严明、本领过硬、清正廉洁、刚正不阿、忠于国家和人民,忠于审判事业的优秀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