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年伊始,新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努力推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新台阶。

该院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为司法权的公正行使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该院实行了立案程序的“六项公开”:公开起诉条件,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公开举证须知,公开诉讼风险提示,公开司法救助范围。同时,该院还将有关诉讼的须知事项公布上墙,在立案大厅柜台上放置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印制了《当事人诉讼指南》宣传手册,并在立案时将宣传手册连同相关诉讼文书一起送达当事人,使当事人在庭审前就对诉讼基本知识、审理期限等事项了然于胸。为了更好地发扬司法民主,强化监督,该院还进一步深化了庭审公开。该院坚持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和公开案件审理结果,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真正做到“胜败皆服”。该院还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公开告知当事人,防止合议制度形同虚设,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该院还积极推行执行公开,将申请执行人须知、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法官联系方式、案件执行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使执行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同时,该院还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将执行案件终结、中止条件和理由、执行财产查证、执行财产评估、拍卖过程及结果、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是深入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该院专门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月对各业务庭当月审结的案件进行抽查,对开庭、合议、宣判和送达等各个环节逐一进行审查,发现问题,随时填报入表,汇总后及时公布评查结果,并将评查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当事人上访申诉案件和当事人反映有重大违法审判问题的案件等八类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查出问题的,严格按照《评查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强化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

三是积极推行院庭长督办案件制度。为强化案件审判质效,该院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院庭长督办案件制度。一是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分管院长、庭长共同参与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裁判建议,切实加大监督与指导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二是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案件,实行分管院长、庭长亲自参与审理或旁听庭审,随时掌握案件信息和审判动态,准确把握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专门制作“审判人员当月未结案件统计表”,并坚持一月一通报,及时告知和提醒审判人员快审快结,分管院长和庭长在整体把握案件进度的基础上,科学调度案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提前20日对承办人进行警示和督办,确保案件不超审限。

四是全面强化执行工作,切实化解“执行难”。为扎实做好执行工作,该院一是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创建了“三包”工作责任机制,即包质量、包效率、包效果,将任务分配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奖惩考核到人,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能力,增强执行效果。二是推行执行公开。将申请执行人须知、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法官联系方式、案件执行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使执行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三是丰富执行举措。创建执行应急机制,执行局和各人民法庭实行24小时值班,一经发现执行线索,随时执行;推行举报悬赏、公开曝光被执行人、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等制度,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合力破解执行难;探索完善执行威慑机制,严格审查和限制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置产、高消费等,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四是抓实执行宣传工作。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和联系,大力宣传中央政法委《通知》精神,并对执行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或跟踪报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