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漫谈:司法公正缘何成了民生考题
作者:符向军 发布时间:2007-03-05 浏览次数:2967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新华社2007“迎接两会特稿”中有一篇题为《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破解12道民生“考题”》的文章。从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收费、司法公正等12个方面,系统列举并剖析了我国当前的民生热点问题,认为破解12道民生“考题”是今年之重任。令人耳目一新,也令人思考。
显然,民生话题早已成为我国整个经济社会的焦点。民生12“考题”,无不关乎社稷大局。毫无疑问的是,当代的民生问题仍然是我们党和人民政府必须面对的首要课题。司法公正与被喻为“新三座大山”的老大难问题“看病贵、上学难、房价高”一道位列12道民生“考题”之中,成为网上焦点和“两会”热点,说明其确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民生问题,亟待破解。
一般认为,公检法司是广义司法工作的主体,但近年以来,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进步与司法独立的呼声日高,司法单指审判的含义日渐凸显,这也是中国社会进步在语言上的表征。
作为法官队伍中的一员,笔者以为,司法公正成为民生考题,原因有三:
一方面是多元化经济社会下正常的社情民声的正常的、必然的反映。因为,法院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不同利益主体的各种利益诉求都涌入法院,而司法审判最终以裁判的形式进行终局性的利益衡量与分配,必然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都最集中地体现在法院,法院对此却无以回避。
同时,在价值多元化时代,各种矛盾对立的利益诉求,往往“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而且不同利益主体因为所站的角度不同,对法律规定和司法公正本身都会有不同的理解。这些都左右到对法院审判是否实现司法公正的看法,某种程度上,要想让所有人都认可司法公正的实现是不可能的,一定条件下,司法公正只是一个相对的法律概念。
另一方面,虽然人民法院一贯以来加强监督教育,不断提高法官素质,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断提高,并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在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勿庸讳言的是,一些地方的法院、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确实存在个案中的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现象,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司法公信,以至司法公正成为亟待破解的民生焦点与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