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消费者要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逐年增加,新沂法院针对这一情况,采取多项措施,着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三年来,该院共计审执结消费领域案件2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元万元。

一是提高法官业务水平。近年来消费领域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为适应现实情况,从法官中挑选部分业务骨干,每年安排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关于消费领域法律法规定的学习,促进法官业务水平的提升。我院针对近年来房地产领域案件增多的趋势,多次组织干警参加省高院、市中院组织专项培训,以适应此类案件的审判工作。

二是成立专门审判组织。我院在民事审判部门中成立专门的审判组织,专司审理消费领域的案件。我院成立了普通消费案件审理小组、房地产案件审理小组等多个专门审判小组,并在执行部门中抽调干警负责该类案件的执行工作,做到特案特办、急案快执。

三是建立多部门联系机制。我院与工商、税务、国土、公安出入境部门、银行建立联系机制,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被告方,拒不履行义务的,采取建议工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在贷款融资、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入境、企业审理、土地审批等多方面予以限制,促使其履行义务,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