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六项措施保证庭审笔录质量
作者:夏友锋 徐金侠 发布时间:2007-03-13 浏览次数:2120
本网徐州讯:铜山县法院在案件评查中发现,一些案件的庭审笔录不能准确反映案件审理情况,有的主要内容记录不完整,甚至曲解审判法官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有的存在漏字、错字,以及语句不通顺、前后不连贯,审笔录当事人仅在最后一页签名等问题,采取了六项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对书记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其使命感和责任感,法律水平较差以及其他不适应书记员工作的临时工一律清退;二是加强对书记员庭审记录的技能培训,适时组织速录比赛,庭审笔录质量作为对书记员考评的主要内容;三是要求书记员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前必须阅卷,对案件主体、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有基本的了解,准确捕捉主要事实和争议焦点;四是承办法官要与书记员加强协调配合,合理控制庭审节奏,重点内容加以必要复述,庭审笔录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必须检查签名;五是庭审笔录应当庭宣读或交由当事人阅读、核对,逐页签名确认,拒绝签字的应将情况记明附卷;六是把庭审笔录质量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方面,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