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三项措施强化涉诉信访工作
作者:李阳 发布时间:2007-03-14 浏览次数:1544
本网镇江讯:面对信访总量日益增多,重复访、越级访直至进京访愈加突出的严峻形势,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减少信访总量、提高息诉罢访率、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的要求,以案件事了、当事人明了、纠纷确实解决了为目标,根据涉诉信访具有诉讼性、司法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切实做到各层次、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负责、共同解决。
二、着力抓好信访接待,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把信访接待作为强化全体法官的信访意识、构建大信访的格局、处理好信访的首要环节来着力抓,逐步建立“四化”机制。一是信访接待文明化、二是信访接待规范化、三是案件申明告知公开化 、四是案件说理透彻化、五是案件处理细致化、六是判后答疑充分化。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讯号,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从源头上治理、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
三、强化涉诉信访责任机制建设。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各业务庭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立案庭和监察室共同负责对全院信访工作的统一组织、监督和协调,对办案法官所承办的案件引发的新的信访问题,实行谁办的案,谁负责接访,谁负责息诉,并将信访工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考核,保证涉诉信访各个环节和每个问题始终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共同推进法院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