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全面部署执行工作力克“执行难”
作者:薛专 周明俊 发布时间:2007-03-14 浏览次数:1694
确立一个理念。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以更高标准,在更高层面上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要求贯彻到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渗透到每一个细节之中,让群众看到行动,让当事人看到结果。
提高两个能力。一是提高执行局班子的整体领导能力。
4名副局长和2名执行长要在局长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从4月份起,将在各执行组之间开展“四比四看”的执行竞赛活动,即比执行效率,看办案速度快不快;比办案质量,看工作责任心强不强;比执行作风,看司法为民的理念树得牢不牢;比廉洁自律,看职业道德的修养高不高。通过执行竞赛,提升班子的整体领导能力和全体执行干警的战斗力。二是提高全体执行干警的业务能力。开展优秀干警示范、典型案例讲评等一系列执行业务练兵活动,每名干警年内至少要写一份执行心得体会,力争使每个干警不但能办案,而且会调研;不但懂法律,而且会疏导;不但敢于探索,而且善于总结;不但动真碰硬,而且讲究艺术。不断降低执行资源消耗,扩大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三项管理。一是强化执行合议制度,凝聚集体的智慧。进一步细化《执行案件合议制度》,通过对合议制度的规范,确保所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发挥集体的智慧,凝聚集体的力量,取得1加2大于3的效果;同时,严格限制执行权力的滥用,力争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二是强化执裁分开,严把裁决质量关。进一步强化执行裁决管理功能,执行实施人员认为案件确实不能继续执行的,必须由执行裁决人员审核案卷材料,发现未穷尽执行措施的,案件不得中止或终结,确保每件中止案件均符合《中止执行案件质量规范》。三是强化执行跟踪管理。案件三个月未执结的,承办人必须提交执行组集体讨论,汇报案件执行情况,共同商讨下一步的执行方案,限期执行;案件四个月未结的,在执行组内部实行交叉、帮助执行;五个月仍未执结、符合《案件交叉执行实施规范》条件的,坚决交叉执行。坚决杜绝抽屉案、人情案现象。
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开展“执行突击周”活动。四月份、九月份各安排为期一周的时间,集中力量,猛攻疑难、复杂案件。二是开展“执行推进月”活动。五月份、十月份,对执限已满三个月的案件进行逐案排查,集中推进。三是开展“清理积案月”活动。七月份计划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止、终结案件清理活动。四是开展“执行送温暖”活动。十二月份,对那些弱势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和农民工资案件、劳动报酬案件进行攻坚。通过执行活动,给弱势群体送去法律的温暖。
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做好涉执信访工作。用真心、诚心、耐心、细心接待好每一位来访当事人。二是积极开展执行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执行工作,展示执行干警的风采,督促“赖债者”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是争取早日建立我市执行协助工作网络。尽快与市综治办联系,尽早出台《实施方案》,早日建成我市协助执行网络。四是建立执行救助基金。积极争取市人大、市政府、市财政的理解、支持,建立执行救助基金。五是更好地发挥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向其通报执行信息,全面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迫使其自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