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昨日,当事人李某高高兴兴地在睢宁法院立案庭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他激动地说:“感谢法院给我缓交了诉讼费,让我能打得起官司”。李某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原告,因发生交通事故在治疗期间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身残后又无经济来源,家庭经济相当困难,其向法院起诉,法院对该案进行审查立案时,认定该案原告已符合司法救济对象,便同意原告李某提出的先交案件诉讼费200元,余款3150元缓交的申请。

睢宁法院专门在立案庭设立了司法救助窗口,挂牌办公,指派一名法官专司其职,确保以最高效率办理审批和立案;通过公示栏公布、发放《立案流程指南》等形式,多渠道加大对司法援助的内容、范围、对象的宣传力度,使司法救助深入民心,让群众明白没钱照样也能打官司;开通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绿色通道”,确保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同时通过在受理或执行案件时,在诉讼费用的缓交、减免和免交上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提高援助幅度,保障了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平等享有国家司法资源和诉讼权利,积极开通绿色救助渠道。

从去年至今,睢宁法院办理诸如此类司法救助案件114件。对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减免金额达27万余元,真正体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