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把强化案件质量作为做好今年各项审判工作的基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不断出台多种有效举措,全面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各业务庭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在每周自行确定一个下午时间进行集中学习,重点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体分析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指导实践,切实增强法官对新知识、新情况、新问题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提高法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二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立案程序的“六项公开”:公开起诉条件,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公开举证须知,公开诉讼风险提示,公开司法救助范围。同时,该院还将有关诉讼的须知事项公布上墙,在立案大厅柜台上放置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印制了《当事人诉讼指南》宣传手册,并在立案时将宣传手册连同相关诉讼文书一起送达当事人,使当事人在庭审前就对诉讼基本知识、审理期限等事项了然于胸。为了更好地发扬司法民主,强化监督,该院还进一步深化了庭审公开。该院坚持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和公开案件审理结果,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真正做到“胜败皆服”。该院还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公开告知当事人,防止合议制度形同虚设,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该院还积极推行执行公开,将申请执行人须知、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法官联系方式、案件执行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使执行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同时,该院还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将执行案件终结、中止条件和理由、执行财产查证、执行财产评估、拍卖过程及结果、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是深入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专门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月对各业务庭当月审结的案件进行抽查,对开庭、合议、宣判和送达等各个环节逐一进行审查,发现问题,随时填报入表,汇总后及时公布评查结果,并将评查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当事人上访申诉案件和当事人反映有重大违法审判问题的案件等八类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查出问题的,严格按照《评查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强化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

四是严格执行错案追究制度。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被确定为错案的承办人,严格依照《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责任追究,适当扣发绩效奖,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以有效杜绝承办法官仓促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切实增强承办法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